辽宁科技学院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学费(元/年) | 科类1 | 科类2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绘画 | 10000 | 艺综 | 物理/历史 | 4 | 4 | 6/16 | 环境设计 | 10000 | 艺综 | 物理/历史 | 6 | 6 | 8/30 |
特殊说明:1. 科类1代表非高考改革招生省份科类要求,科类2代表新高考3+1+2模式招生省份科类要求。 2. 辽宁省物理、历史兼招专业的招生计划“/”前为物理学科,“/”后为历史学科。 3. 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当地招考办公布数据为准。 录取办法 1.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我校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于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校艺术类专业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要求为“不提科目要求”。 辽宁省2021年实行新高考改革,我校艺术类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2.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1)院校录取原则 对于有规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学校按照该省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则顺次招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2)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无专业级差。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执行当地招办投档原则投档的考生在专业分配上,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录取。 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依照当地招办投档原则投档的考生在专业分配上,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在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专业课、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3.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同意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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