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旅游学院2020年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1.成绩认定:我校认可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 2.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控制分数线后: 艺术类专业四川省考生在进档后按专业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按各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投档方式,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若计划未完成则按照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同一批次线上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撤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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