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同意中国美术学院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的批复》(浙教考〔2011〕158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加强三位一体招生和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浙教试院〔2016〕25号)精神,根据《中国美术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相关要求,现将中国美术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拟入围考生名单予以公示。 如发现入围考生中有不符合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报考资格或无法提供(浙教试院〔2016〕25号)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者,将直接取消入围资格。名单公示时间:2023年3月9日至11日,共3天。同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网上报考系统 (http://user.artstudent.cn/login/10355.htm)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时间(2023年3月9日至19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校招生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以书面形式提出。 公示联系部门: 招生办公室 0571-87164630; 纪检监察室 0571-87164623。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 2023年3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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