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组建校园学生乐团,传承学校艺术教育传统,建设高品质艺术特色课程,提高学生艺术修养,我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2021年高中招收一定数量的艺术特长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招生范围 扬州市区(不含江都、邗江)初中应届毕业生 二 招生专业及计划 音乐特长生 专业方向: 器乐(二胡、竹笛、琵琶各1人,钢琴2人) 声乐(民族唱法、美声唱法各2人) 舞蹈(民族舞2人) 招生人数:11人 三 报名条件 近三年内(2018年5月-2021年5月期间),在教育、文化行政部门主办的国家、省级和市级相关的比赛中获市级二等奖以上的个人奖项者,或持有相关艺术考级八级及以上证书者均可报名。 四 选拔办法 1.参加报名的学生,经学校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测试名单。 2.学校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测试,测试合格者,确定为学校特长生招生对象。 3.测试方法: 器乐——现场演奏一首自选器乐作品(考场提供钢琴,其他乐器自带),视唱练耳测试。 声乐——现场演唱一首自选声乐作品(清唱或自带伴奏),视唱练耳测试。 舞蹈——现场表演一段自选舞蹈作品(伴奏、服装自带),视唱练耳测试。 4.进入招生对象名单的艺术特长生考生,录取时,在中考文化成绩达到扬州市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上35分基础上,按照“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排序,按专业计划择优录取。 5.本项招生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五 报名时间 5月13日—5月28日 六 报名办法 将户口本或身份证、应届毕业生证明(请初中学校出具并盖章)、获奖证书原件照片、近期一寸电子证件照以及艺术特长生报名表(见附件)一并打包发送到邮箱315750296@qq.com。 七 咨询方式 新华中学教务处:沐老师、高老师 报名咨询电话:87861303 扬州市新华中学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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