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专业 | 科类 | 录取数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平均分 | 湖南省 | 广播电视编导 | 艺术文 | 11 | 735 | 711 | 717.4 | 湖南省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艺术文 | 8 | 741 | 726 | 734.5 | 湖南省 | 音乐学(师范) | 艺术文 | 4 | 317.7 | 315.3 | 316.6 | 湖南省 | 音乐表演 | 艺术文 | 5 | 318.4 | 314.5 | 316.2 |
录取规则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有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按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或者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美术类按专业成绩),若文化课成绩再相同,按照考生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专业,无专业级差分数。 艺术类各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相应的统考(联考)成绩。 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辽宁省招收美声钢琴、民声钢琴考生)。 音乐表演专业:按统考专业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无统考省份承认其他本科院校音乐表演专业校考合格成绩,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招收文科考生)。 舞蹈表演专业:按统考专业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无统考省份承认其他本科院校舞蹈表演专业校考合格成绩,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体育学院授课)。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70%+专业成绩/专业课总分*100*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绘画、中国画专业招收文科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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