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熟练掌握舞蹈学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有一定程度的舞蹈表演能力、创编能力以及教学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群众文化部门、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舞蹈表演、创作及教学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干课程:古典芭蕾基训、中国古典舞基训、现代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蹈、中外舞蹈史、舞蹈编导理论与技法、舞蹈教学法、剧目排练等。 三、招生计划 1.艺术类本科全部招生省份各专业预分总计划
2.美术设计类本科招生省份预分计划
3.音乐类、舞蹈类本科招生省份预分计划
四、招生专业要求 1.考生须符合2021年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相应艺术招考类型报考条件和对应我校艺术招考类型所在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等相关成绩要求。 2.身体健康,报考美术设计类专业考生须无色盲,其它身体要求具体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3.我校的音乐表演专业分声乐、器乐两个招生方向。招收的声乐方向考生学校仅以美声、民族唱法安排教学;招收的器乐方向考生仅限统考主专业乐器种类为琵琶、二胡、中阮、古筝、竹笛、扬琴、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萨克斯、钢琴的考生。其中,古筝、二胡只招收湖南省、河北省生源考生;竹笛、萨克斯只招收河北省、甘肃省生源考生。 4.考生的专业成绩采用2021年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其有效对应关系如下:美术设计类专业除湖北省采用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外,其它招生省份采用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采用音乐类专业(声乐)统考成绩,音乐表演专业器乐方向采用音乐类专业(器乐)统考成绩,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未区分声乐和器乐的省份,我校依据考生统考主专业加以区分;舞蹈学专业采用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以上统考成绩为考生取得的该类别(方向)艺术类专业统考总成绩,不拆分小项(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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