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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音乐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

新美考2022-12-22 16:10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大提琴

  初试:

  1.自选中外乐曲一首和练习曲一首。

  2.自选不同风格乐曲两首。

  (以上两个选项任选一项进行演奏)

  复试:

  1.音阶:四个八度音阶、琶音及三个八度的三、六、八度双音音阶。

  2.练习曲一首:程度相当于波帕尔大提琴高级练习曲40首。

  3.乐曲:协奏曲演奏第一乐章或连续演奏二、三乐章(华彩乐段必奏)。参考曲目:圣桑《a小调协奏曲》;海顿《C大调协奏曲》;拉罗《d小调

  协奏曲》;艾尔加《e小调协奏曲》(第一、二乐章连续演奏或第四乐章);柴可夫斯基《洛可可主题变奏曲》(演奏主题、一、二、三、七变奏)。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低音提琴

  初试:乐曲与练习曲各一首。

  复试:

  1.音阶:自选一条三个八度的音阶和琶音。

  2.练习曲一首。

  3.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的一快一慢两个乐章(篇幅较长的,也可选奏一个快速乐章);或者自选乐曲一首。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竖琴

  初试:

  1.巴洛克作品一首。

  2.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

  1.大调与关系小调音阶与琶音。

  2.练习曲一首。

  3.自选乐曲一首(不得与初试重复)。

  三试:

  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古典吉他

  初试:

  1.自选作品一首。

  2.巴赫复调作品一首。

  复试:

  1.两个八度以上A.Segovia的大小调音阶。

  2.练习曲一首(作曲家泰雷加、巴里奥斯或维拉罗伯斯可任选一首)。

  3.自选独奏作品一首(复试自选作品不得与初试重复)。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四、西洋打击乐

  初试:

  1.马林巴:

  自选乐曲一首(四槌演奏)。

  参考曲目:克里斯托弗?思维斯特《蜈蚣》;克罗地?圣安杰洛《蝴蝶之舞》(或同等难度作品)。

  2.小军鼓:

  自选练习曲一首。

  参考教材:陈翔豪《陈翔豪小军鼓》;米歇尔?彼得《小鼓教程》;德雷克琉斯《练习曲十二首》(或同等难度教程)。

  复试:

  1.马林巴:

  (1)自选乐曲一首(四槌演奏,不可与初试相同)。

  参考曲目:三宅一德《链》;安倍奎子《日本民谣变奏曲》(或同等难度作品)。

  (2)自选练习曲一首(双槌或四槌演奏)。

  (3)十二个大调内,双槌演奏三个八度单音,包括七组琶音,分解三度、六度、八度音阶。

  2.小军鼓:

  自选小军鼓乐曲一首。

  参考曲目:Mitch Markovich《Tornado》;Askell Masson《PRIM》;

  Askell Masson《KIM》;Casey Cangelosi《Meditation I》(或同等难度作品)。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注】考场提供乐器马林巴、小军鼓、槌台。

  民乐系

  考生报考民乐系所有器乐种类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初试、复试总时间均不超过8分钟;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基本乐科考试,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一、吹管乐(竹笛、笙、管子、唢呐、排箫)

  初试: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自选乐曲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加试演奏:加键笙和加键唢呐可根据程度给予适当加分)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二、弓弦乐(二胡、板胡)

  初试: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自选乐曲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三、弹拨乐(古筝、古琴、扬琴、琵琶、柳琴、阮、三弦)

  初试: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自选乐曲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注】所有吹管乐、弓弦乐、弹拨乐乐器均须考生自备,考场提供一台古筝练习曲专用琴以及一对古筝架子和古琴琴桌。

  四、打击乐

  初试:

  1. 排鼓独奏曲(或以中国鼓为主的打击乐组合曲目)一首;

  2. 马林巴或颤音琴独奏曲一首(单、双槌均可);

  3. 在板鼓、小军鼓、定音鼓中选择一种乐器演奏曲目一首,可看谱。

  复试:

  1. 排鼓独奏曲(或以中国鼓为主的打击乐组合曲目)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2. 马林巴或颤音琴独奏曲一首(单、双槌均可),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3. 在板鼓、小军鼓、定音鼓中选择一种乐器演奏曲目一首,可看谱,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考生如选择演奏传统戏曲板鼓,可带打击乐伴奏(伴奏仅限三件铜器)。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注】考场提供排鼓、花盆鼓、板鼓、小军鼓、定音鼓、马林巴、颤音琴,考生须自备鼓槌。

  现代音乐学

  一、现代器乐

  双排键电子琴

  初试:

  1.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及以上程度)。

  2.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

  1.自选乐曲一首(不得与初试重复) 。

  2.抽取一条16小节带和弦标记的旋律,选取恰当音色并进行即兴演奏及旋律发展。(考题参考范围详见西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官方网站)。

  3.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注】考场提供用琴为:雅马哈ELS-02C、吟飞RS-1000E型,以及钢琴。考试曲目需背谱演奏。所有曲目音色数据均不得出现自动播放的“带音高”XG、MIDI、音频声部。

  流行键盘

  初试:

  1.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莫什科夫斯基及以上程度)。

  2.视奏:抽取一首8小节钢琴律动谱,考生进行现场视奏。(考试现场预听一遍,第二遍进行演奏)。

  复试:

  1.自选流行或爵士风格乐曲一首。

  2.抽取一条16小节带和弦标记的旋律,选择恰当的伴奏织体进行演奏,并进行旋律发展。(考题参考范围详见西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官方网站)。

  3.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注】考生可用钢琴演奏。考场提供用琴为:钢琴。其它乐器自备。考试曲目需背谱演奏。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应统一采用WAV或MP3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考试曲目需背谱演奏。

  流行萨克斯

  初试:

  1.自选乐曲一首(风格不限,需自带伴奏或钢琴伴奏)。

  2.视奏:现场演奏指定音乐片段。

  复试:

  1.流行或爵士乐曲一首(需自带伴奏或钢琴伴奏)。

  2.现场抽取一条十二小节布鲁斯伴奏(C、F、Bb、Eb、G调)作即兴演奏。

  3.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注】考点提供乐器专用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辅助设备考生自备。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应统一采用WAV或MP3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考试曲目需背谱演奏。

  电声吉他

  初试:

  1.随机抽考演奏自然大调音阶及其关系小调音阶。

  要求:

  (1)以十六分音符演奏两个八度,上行和下行,从主音到主音;

  (2)节拍器速度规定90-120,考生从规定速度范围中自行选择。

  2.自选乐曲一首,风格不限。自备伴奏。

  复试:

  1. 自选乐曲一首,风格不限。自备伴奏。(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2. 即兴演奏。

  要求:考生根据现场谱例中和声功能标记,配合伴奏音频,第一遍自行设计恰当的伴奏织体演奏和弦;第二遍根据该和弦连接进行SOLO即兴演奏(两遍中途不间断),考试现场预听一遍伴奏音频,第二遍正式考试。

  3.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注】考点提供乐器专用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辅助设备考生自备。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应统一采用WAV或MP3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考试曲目需背谱演奏。

  电贝斯

  初试:

  1.抽查大调音阶一条(4/4拍,十六分音符演奏,带节拍器速度70-120)。

  2.练习曲一首。

  复试:

  1.不同风格乐曲两首。自备伴奏。

  2.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注】考点提供乐器专用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辅助设备考生自备。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应统一采用WAV或MP3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考试曲目需背谱演奏。

  爵士鼓

  初试:

  1.自选小军鼓乐曲一首。

  2.自选爵士鼓乐曲一首。(乐曲必须配有伴奏音乐,伴奏音乐自备)

  复试:

  1.即兴演奏。(根据考试现场给出的16-24小节音乐进行即兴配合演奏,考试现场预听一遍,第二遍进行演奏)。

  2.自选爵士鼓乐曲一首。(乐曲风格不得与初试曲目风格一致,乐曲必须配有伴奏音乐,伴奏音乐自备。)

  3.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注】考点提供:DW六鼓爵士鼓和标配镲片。其它附件自带。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应统一采用WAV或MP3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 小军鼓部分不强制背谱。

  二、流行演唱

  初试:

  演唱歌曲一首(报送流行歌曲或音乐剧选段共计两首,必须含有中文曲目;随机抽考)。

  复试:

  1. 演唱歌曲一首(报送流行歌曲或音乐剧选段共计两首,必须含有中文曲目,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随机抽考)。

  2. 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注】考场提供麦克风及扩音设备。考生须自备音频伴奏,现场需以U盘提交,统一采用数字音频文件形式(MP3或WAV格式)。

  三、录音艺术

  初试:

  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计算机常识、音频技术常识、声学常识、音乐素材听辨。(考试时间:120分钟)

  2.基本乐科(乐理与听写):音乐基础理论及听写,听写内容详见“附录”。(考试时间:120分钟)

  复试:

  1.和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1)程度:自然音体系(三和弦、七和弦的各种用法以及自然调内模进);

  (2)形式:为高音旋律配和声,为低音旋律配和声。

  2.作品分析(考试时间:180分钟)

  (1)音乐录音作品分析:对音乐作品的整体创作特点、乐器/音色使用情况、音响特色及曲式结构等进行分析;

  (2)影视作品声音分析:音响素材听辨、识别、比较;影视作品声音片断的内容、声画关系(含音乐)、创作特点等要素分析。

  3.面试:

  (1)乐器演奏(考生自选曲目,乐器种类不限);

  (2)歌曲演唱:风格、唱法不限,清唱。

  4.基本乐科(面试):具体考试内容详见“附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四、艺术与科技

  电子音乐作曲

  初试:

  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1)音乐音响听辨;

  (2)专业硬件、软件基础知识;

  (3)流行音乐作品分析。

  2.基本乐科(乐理与听写):音乐基础理论及听写,听写内容详见“附录”。(考试时间:120分钟)

  复试:

  1.和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1)程度:自然音体系(三和弦、七和弦的各种用法以及自然调内模进);

  (2)形式:为高音旋律配和声,为低音旋律配和声。

  2.创作(考试时间:180分钟)

  根据指定歌词和旋律,续写一首完整的艺术歌曲(需写钢琴伴奏)。

  3.面试:

  (1)钢琴演奏:练习曲、奏鸣曲或其他乐曲中任选一首;

  (2)歌曲演唱:风格、唱法不限,清唱。

  4.基本乐科(面试):具体考试内容详见“附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电子音乐制作

  初试:

  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1)音乐音响听辨;

  (2)专业硬件、软件基础知识;

  (3)流行音乐作品分析。

  2.基本乐科(乐理与听写):音乐基础理论及听写,听写内容详见“附录”。(考试时间:120分钟)

  复试:

  1.和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1)程度:自然音体系(三和弦、七和弦的各种用法以及自然调内模进);

  (2)形式:为高音旋律配和声,为低音旋律配和声。

  2.创作(考试时间:180分钟)

  (1)根据指定歌词和旋律,续写一首完整的歌曲(流行音乐风格,不写钢琴伴奏),并标记出全曲的和声;

  (2)根据指定音乐材料(动机、音列、节奏等),写作单声部器乐化旋律,不少于一个乐段。

  3.面试

  (1)钢琴演奏:练习曲、奏鸣曲或其他乐曲中任选一首(其它乐器参照钢琴基本内容及要求);

  (2)歌曲演唱:风格、唱法不限,清唱。

  4.基本乐科(面试):具体考试内容详见“附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钢琴调修

  初试:

  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1)钢琴拍音听辨;

  (2)乐器音响听辨;

  (3)钢琴声学常识。

  2.基本乐科(乐理与听写):音乐基础理论及听写,听写内容详见“附录”。(考试时间:120分钟)

  复试:

  1. 乐器学常识(考试时间120分钟)。

  2. 钢琴结构常识与发展简史(考试时间120分钟)。

  3. 面试:

  钢琴演奏:练习曲、奏鸣曲或其他乐曲任选一首。

  4.基本乐科(面试):具体考试内容详见“附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音乐数字媒体

  初试:

  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1)数字音乐、数字视觉及计算机基础知识;

  (2)新媒体及音视频作品论述与分析。

  2.基本乐科(乐理与听写):音乐基础理论及听写,听写内容详见“附录”。(考试时间:120分钟)

  复试:

  1.创意绘画设计:根据试题所规定的主题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乐和视频),恰当运用图形、色彩等元素及表现手法表达创意,呈现出完整的绘画或设计作品。(考试时间:180分钟)。

  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1)8开纸张(考场提供);

  (2)素描、水粉、水彩或马克笔均可(自备);

  (3)面板或面夹及铅笔、尺、圆规等相关绘画用具(自备)。

  2.面试:声乐演唱(清唱)或乐器演奏。

  3.基本乐科(面试):具体考试内容详见“附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音乐教育学院

  音乐学(音乐教育)

  一、考试项目:

  1.声乐演唱。

  2.键盘乐器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考生须自备)。

  二、考试内容、形式及要求:

  1.声乐演唱:四首中外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不含流行歌曲)。初、复试各填报两首。所有报考曲目必须用中文填报。

  2.器乐演奏:

  (1)键盘乐器演奏

  初试:两首作品,练习曲或者复调乐曲均可。

  复试:两首作品,中国乐曲或外国乐曲均可。

  (2)其他器乐演奏

  初试:两首作品,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复试:两首作品,自选乐曲两首。(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所有报考曲目必须用中文填报。

  3.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注】演唱或演奏均要求背谱,初、复试作品不能重复。所有考生不得自带钢琴伴奏人员,考场提供钢琴伴奏,考生需要提供钢琴伴奏正谱。

  舞蹈学

  舞蹈学院下设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舞蹈学三个专业,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专业,不得兼报。

  一、舞蹈编导

  初试:

  1.外形条件测试(舞蹈编导专业女生身高165cm及以上)。

  2.基本功能力测试。

  3.自选舞表演。

  复试:舞蹈编创能力测试

  1. 即兴编创(考试时长:3分钟)。

  2. 命题编创(考试时长:10分钟)。

  二、舞蹈表演

  初试:

  1.外形条件测试。

  2.基本功能力测试。

  3.自选舞表演。

  复试:

  自选舞表演(以下三项考试内容任选两项):

  1.芭蕾变奏剧目。

  2.现代芭蕾剧目。

  3.其他风格舞蹈剧目。

  三、舞蹈学

  初试:

  1.外形条件测试。

  2.基本功能力测试。

  3.自选舞表演。

  复试:笔试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各科目考试时长:120分钟。

  1.舞蹈基础理论(参考书目《舞蹈艺术概论》)。

  2.舞蹈作品分析(参考书目《中外舞蹈作品赏析》)。

  舞蹈学院各专业考试要求:

  1.着装要求:初、复试女生着体操服、连裤袜、舞鞋;男生着紧身背心、氨纶平角短裤(或连体服)、舞鞋。

  2.音乐要求:考生自备自选舞剧目及歌曲演唱伴奏音乐,MP3格式U盘单曲存放。

  3.考试项目要求:

  (1)外形条件测试:正面脸部;半身及全身正面及侧面形象展示;身高测量。

  (2)基本功能力测试:

  软度类:双腿前、旁、后搬腿及控制;下腰;

  旋转类:(女)四位、平转、挥鞭转或旁腿转;(男)二位转、平转、旁腿转;

  跳跃类:(女)倒踢紫金冠跳、大跳;(男)撕叉跳、双飞燕;

  翻腾类:(女)点翻身、串翻身、侧空翻、前空翻;(男)躺身蹦子、拉

  腿蹦子、小翻、前后空翻;

  以上划横线的内容为必考项目,(翻腾类技巧芭蕾舞考生除外)其余内容为特殊技巧,考生须在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自行选择完成。

  (3)自选舞表演:

  舞蹈编导:自选舞舞种不限,时长不少于1分钟,要求舞蹈表演中情绪到位、动作流畅、风格准确、技术稳定;

  舞蹈表演:表演时长不少于1分钟,要求舞蹈表演中情绪到位、动作流畅、风格准确、技术稳定。

  (4)舞蹈编创能力测试:舞蹈编导专业复试考生需根据所抽考题组织创作和表演不少于1分钟的舞蹈,要求具有一定舞蹈编创意识。

  附录:基本乐科考试内容

  1.面试:

  (1)单音听唱;

  (2)模唱:音程组、和声音程、四种三和弦、四种常用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3)构唱:音程、四种三和弦、四种常用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4)节奏模仿:常见节奏型(2/4、3/4、4/4、3/8、6/8);

  (5)视唱:一升一降以内,高音谱表与低音谱表,唱名法不限。

  2.听写:

  (1)旋律音程听写;

  (2)和声音程听辨;

  (3)和弦听辨:四种三和弦、四种常用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4)节奏听写:2/4、3/4、4/4、3/8、6/8;

  (5)单声部旋律听写。

  3.乐理(除作曲、指挥、视唱练耳专业外):

  音及音高、记谱法、节奏节拍、音程、和弦、调式音阶、调式中的音程与和弦,调式调性分析、常用音乐术语,半音阶、移调、转调。

四、报考专业

  一、报考西安音乐学院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录音艺术专业的陕西省籍考生,必须参加陕西省2023年艺术类招生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省内高校校际联考。成绩达到省联考本科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校校考,报考联考考试科目以外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

  二、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考生必须参加各省音乐类、舞蹈类统考, 且成绩达到合格。因未参加省统考或省统考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各省级艺术类统考子科类对应我校各专业方向的具体内容请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三、我校专业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不接受函报或现场报名。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错填、漏填、提供虚假信息和进行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专业考生根据自己专业条件,在考试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兼报两个专业。理论类专业之间不可兼报,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之间不可兼报,舞蹈学院下设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舞蹈学三个专业不得兼报。

  五、我校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

五、录取及有关规定

  一、2023年4月15日之后我校在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专业合格分数线和基本乐科(乐理、视唱练耳)分数线。

  二、考生须参加全国高考。我校在国家政策指导下自行划定各省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设单科分数线)。

  三、文化课、专业课、基本乐科成绩分别达到规定合格线,依据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按专业、按省别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按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1.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

  2.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30%(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30)+专业课总成绩70%(专业课总成绩÷100×70),折合成综合成绩。

  3.其他专业,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40%(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40)+专业课总成绩60%(专业课总成绩÷100×60),折合成综合成绩。

  四、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办进行。

  五、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实行试读制,试读不适合者取消学籍退回原籍。

  六、本校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

  七、所有新生须向学校交纳学杂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八、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调整变更,招生就业处将在我校官方网站及时发布信息,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

  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108号

  邮编:710061

  电话:029-88667076  88667078

  传真:029-88667077

  学校网址:http://www.xacom.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xacom.edu.cn

  电子邮箱:zhaoshengchu@xaco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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