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民族师范学院艺术类本科录取线
备注: 1、音乐学、舞蹈学按综合分=文化*50%+专业*50%择优录取,录取最高、最低分均指综合分成绩。 音乐学专业录取最高、最低分顺序依次为声乐、器乐综合成绩。 2、美术类专业按(综合分=文化*40%+专业*60%)录取最高、最低分均指综合分成绩。 3、播音专业按(综合分=文化*20%+专业*80%)录取最高分234,最低分220.16,平均分224.1。 4、书法专业按(综合分=文化*40%+专业*60%)综合分最高265.482,最低243.082,平均分249.7。 录取规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书法学专业,我校均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分数相同,依次比较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优先录取。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音乐学、舞蹈学、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我校均认可各省相关艺体类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依据各省投档原则,如果按综合成绩投档,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综合成绩录取;如果按专业成绩投档,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专业成绩录取。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优先录取。舞蹈学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女生身高不低于163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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