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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工学院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新美考2022-12-16 14:19

中原工学院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中原工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以电子信息和纺织服装为特色优势,工、管、艺、理、文、经、法、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始建于1955年,原名郑州纺织工学院,隶属于原纺织工业部,1998年划转河南省管理,2000年更名为中原工学院。

  学校现有教职工1953人,其中专任教师1387人,高级职称教师621人,博士学位教师629人;全国优秀教师5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1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7人、河南省特聘讲座教授3人、河南省教学名师11人、河南省优秀教师10人,省级及以上教学和科研团队17个。

  学校艺术类专业办学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现设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摄影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共计9个本科专业。拥有设计学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含传媒创意与设计学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毕业授予艺术学硕士学位;拥有艺术硕士(艺术设计领域)、新闻与传播硕士两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毕业后分别授予艺术硕士学位、新闻与传播硕士学位。

  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制

招考类型

类别

专业名称

国标代码

2023年拟定计划数

培养单位

2023年拟招生省份(市、自治区)

学费

学制学历

省统考、联考

 

广播电视编导

130305

95

新闻与传播学院

河南、河北、山西、江苏、江西、甘肃

8000

元/年

 

四年/

本科

 

播音与主持艺术

130309

60

河南、河北、山东、甘肃、山西、江西、黑龙江

美术类

 

视觉传达设计

130502

90

艺术设计学

河南、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甘肃

环境设计

130503

110

摄影

130404

45

动画

130310

45

服装与服饰设计

130505

180

服装

学院

产品设计

130504

70

 

表演

(服装表演与营销方向)

130301

55

河南、河北、湖北、山东、湖南、山西、江西

  注:最终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以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核定下达为准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符合教育部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报考条件者;

  3.报考我校美术类各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要求:女生身高≥160cm,男生身高≥170cm;

  5.表演(服装表演与营销方向)专业考生要求:女生身高≥170cm,男生身高≥180cm,有良好的艺术潜质,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无口吃,无色盲,无色弱,无发音器官疾病。

  三、录取原则

  考生须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或联考(以下简称统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过线方可报考。使用各省相应类别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计算综合成绩,各专业综合成绩同分情况依次按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若生源省份规定了各专业投档排序原则,按该排序原则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未明确投档排序原则,则按照以下我校投档排序原则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1.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成绩×30%+文化课成绩×70%。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4.表演(服装表演与营销方向)专业:按照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各省采用统考成绩分别为:河南、山西(表演省级统考);山东、湖南、湖北(服装表演省级统考);河北(服装表演类校际联考);江西(播音与主持艺术省级统考)。考生均须符合该专业规定的身高要求(即女生身高≥170cm,男生身高≥180cm)。

  注:若本原则与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不一致,以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四、入学须知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取消其学籍;

  3.在校就读期间,学校实行奖学金,特困生减免学费及困难学生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以帮助品学兼优或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五、其他说明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我校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均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以高考填报志愿时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2.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艺术类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4.本简章内容解释权归中原工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1-67698700

  传真电话:0371-67698701

  监督电话:0371-62506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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