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沈阳化工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82.4万平方米(约合1235.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8平方米;生师比16.7;专任教师914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1.7%,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2.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6306.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5515.6元;图书142.2万册,生均图书83.8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生源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2.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3.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要求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三、专业设置(美术类)
(注:学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沈阳化工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化工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化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学生学费按照《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关于调整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政策的通知》(辽发改收费[2021]78号)文件规定执行,各招生专业学费见“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收费标准。 住宿费收取标准:900-1200元/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 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学校综合奖学金特等3000元/生/年、一等1600元/生/年、二等1000元/生/年、三等400元/生/年。 助学措施包括特困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生/年、二等2750元/生/年(具体发放金额以当年国家相关文件为准),以及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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