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际,现将艺术类专业统考简章公布如下: 一、疫情防控 在外地学习的考生,应提前返回,以免受疫情影响不能参加考试。 考生须佩戴口罩,持《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出示本人“贵州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场所码”提示“绿码正常通行”,在规定时间到考点高校参加专业考试,不得因为佩戴口罩拒绝和影响身份识别检查;未携带上述证件及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生须积极配合考点进行健康检查和登记,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工作安排。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周围聚集。 二、准考证打印 已按要求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报考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登录网站自行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在使用期间不得自行涂改或书写(打印《准考证》时间和网址将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等官方渠道公布)。 考生须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务必确认报考科类、专业考试类别、专业方向等报考信息的准确无误,相关科目准考证开始打印后不得修改报考信息。 三、注意事项 1. 考生在专业统考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按考试违规行为处理: (1)携带参考资料、手机、相机、录音笔及其他录制、接收、传送等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 (2)美术类专业统考时携带有图案或图形等痕迹的画板或画夹进入考场。 (3)面试时透露个人及家庭成员身份、就读学校信息,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化妆、遮挡面部、佩戴饰品等行为。 (4)衣着或必要自带物品、展示作品等显示个人或培训机构等信息、标记。 2.考生参加笔试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生参加面试科目考试,应在《准考证》上规定考试时间前40分钟到达考点候考区,进行体温检测、身份验证、安全检查等检查验证环节,晚于规定考试时间到达候考区的按弃考处理,取消该科目面试资格。 四、专业考试 (一)美术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包括素描、速写、色彩三个科目。素描主要考查考生对形体结构、空间质感等方面的理解、认识和表现能力。速写主要考查考生对形体动态的感知、概括和快速表现能力。色彩主要考查考生对色彩的感受、认识和色彩技法表现能力。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素描100分,速写100分,色彩100分。 2.分值构成参考比例 素描分值构成参考比例为:形体结构占30%,造形特征占30%,明暗关系占20%,艺术表现占20%。 速写分值构成参考比例为:造形生动占25%,结构比例占25%,构图透视占25%,艺术表现占25%。 色彩分值构成参考比例为:构图布置占20%,色彩和谐占30%,造形质感占30%,艺术表现占20%。 3.考试内容及要求 素描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默写或照片摹写等方式进行考查。色彩科目一般采用静物、景物等环境元素默写或照片摹写等方式进行考查。速写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动态默写或照片摹写等方式进行考查。 考题形式:以文字命题结合图形素材的方式呈现。 考试要求:卷面上不得喷洒任何定画液体,不得篡改、污染、损坏考生信息栏上的相关信息,不得在试卷作答区域以外作画,不得污染、损坏考卷,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行为处理。 4.考试流程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考点,预留充足的时间进行体温检测、身份验证、安全检查等检查验证环节,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 考生须按照要求就坐。监考教师于开考前15分钟发放试卷,开考前5分钟发放试题。考生须按要求在试卷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速写科目不可提前交卷)。交卷时,考生举手示意,按监考老师要求交卷、经核实确认后方可离开。 考试结束后,考生带齐随身物品按要求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5.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场次及考组参加考试。 (2)考试用纸:考试用纸一般为非标4开优质专用纸,由考点统一向考生提供。 (3)考试用具:考试用笔、颜料、画板、画架及相关用具由考生自备。 (4)辅助用具:考色彩科目时,考生需携带轻便的充电式或干电池式吹风机(请提前将电充满,考试现场不提供任何充电设施),用于吹干色彩试卷。 (5)具体考试时段安排如下: 8∶30—11∶30 素描 14∶00—14∶30 速写 15∶00—18∶00 色彩 (二)音乐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包括视唱练耳、专业主科两个科目。 两科总分300分,其中视唱练耳60分,专业主科240分。 专业主科为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的考生,此三项只能选择一项参加考试;专业主科为少数民族特色方向的考生,除参加少数民族特色专业考试外,还可在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三项主科(不再加试视唱练耳)中任选一项进行加试(少数民族特色方向专业合格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使用该统考成绩的专业志愿,如考生要填报其他音乐类专业志愿,可再相应选择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其中一项进行考试)。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视唱练耳 考试内容:单音、音组、音程、和弦、节奏、旋律模唱,视唱为简谱或五线谱。 (2)专业主科 ①声乐考生自备两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考试现场抽一首背谱演唱,民族、美声唱法使用钢琴伴奏,伴奏由考点统一选派,考生一律不得自带;流行唱法自备伴奏(CD碟或U盘,CD碟或U盘内只能存储当场考试所使用的曲目,音频为MP3格式)。 考试要求:完整地演唱考试曲目,胜任所演唱曲目的音域要求;音准,节奏准确,咬字、吐字清晰;掌握歌唱呼吸,具有控制声音音色和力度的能力;声音统一,换声区声音过渡自然,掌握歌唱共鸣;能准确把握作品的演唱风格,有良好的艺术表现能力。考生曲目演唱过长时,当执主考可根据实际情况叫停考生考试,叫停考试不影响评委评分。 ②器乐考生自备两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考试现场抽一首进行演奏。器乐分为键盘、管弦、民乐三种类型,考生须从中选择一种类型参加考试。 考试要求:完整地演奏考试曲目,胜任所演奏曲目的技术要求与音乐要求,演奏姿势规范,具有良好的乐感与音乐表现能力,音准、节奏准确。考生曲目演奏过长时,当执主考可根据实际情况叫停考生考试,叫停考试不影响评委评分。 ③少数民族特色考生声乐演唱需用少数民族语言,器乐演奏需用少数民族乐器。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过长时,当执主考可根据实际情况叫停考生考试,叫停考试不影响评委评分。 ④作曲考生考试科目为基础理论(基本乐理及和声)、写作(歌曲写作及旋律写作)、乐器(钢琴)演奏、试唱练耳。基础理论和写作部分的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时长为180分钟;乐器(钢琴)演奏、试唱练耳部分的考试与器乐演奏主科考试一起进行,考试要求一致。 3.考试流程 (1)面试 考生应在《准考证》上规定考试时间前40分钟到达考点候考区,进行体温检测、身份验证、安全检查等检查验证环节,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随机抽取考场,在候考区候考。考生进入候考区不得喧哗、吵闹、练声、练琴、交头接耳。 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再次查验身份无误,按要求进入考场开始考试。考试包含演唱/演奏、视唱练耳两个环节,分别进入两个考场,完成两个科目考试。专业主科为少数民族特色方向的考生有兼报项目的,只加试兼报项目的专业主科,不加试视唱练耳科目。 考试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2)笔试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考点,并预留充足的时间进行体温检测、身份验证、安全检查等检查验证环节,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 考生须按照要求就坐。监考教师开考前5分钟发放试卷。考生须按要求在试卷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交卷时,考生举手示意,按监考老师要求交卷、经核实确认后方可离开。 考试结束后,考生带齐随身物品按要求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4.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考试。 (2)考生报名时,声乐考生须根据所演唱的曲目确定自己的唱法(民族唱法、美声唱法、流行演唱),器乐考生须根据所使用的乐器确定自己参加考试的器乐类型(键盘、管弦、民乐)。 注:键盘包括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管风琴)等。管弦包括大提琴、中提琴、小提琴、低音提琴、双簧管、单簧管、长笛、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中音号、次中音号、萨克斯、竖琴、巴松、吉他、西洋打击乐等。民乐包括二胡、琵琶、大阮、中阮、小阮、竹笛、扬琴、唢呐、笙、古筝、柳琴、板胡、古琴、伽倻琴、民族打击乐等。 (3)考场只提供钢琴、架子鼓和谱架,声乐流行演唱提供音响、话筒。除上述设备外,考生考试所需的其他乐器自备。竖琴、马林巴等特大件乐器,考生需提前安装调试好,并提前与考点考务组预约安放在考场,考试时不另安排安装调试时间。 (4)考生参加考试衣着应整洁、大方、得体,提倡素颜考试。 (5)考生提供的伴奏曲谱、伴奏音频质量由个人负责。声乐(民族/美声)考生提供的伴奏曲谱必须是打印稿,且曲谱清晰、无褶皱和涂改,可为简谱或五线谱;声乐(流行唱法)考生提供的伴奏音频格式为 MP3格式,并保证能在CD机、电脑等设备上正常播放。 (三)舞蹈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三科总分300分,其中形体测试120分(其中形象、形体40分,舞蹈基本功测试80分),舞蹈表演100分,模仿80分(其中命题即兴30分,舞蹈动作模仿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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