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行志愿各批次(段)投档分为模拟投档和正式投档。 每次投档前,省招考院根据专业类别,以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按一定比例折算生成的综合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作为排序成绩。按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如排序成绩相同,按专业课成绩排序确定位次: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再按文化课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1)综合分计算公式:美术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x750)x6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x40%。 音乐学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x750)x6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x40%。 舞蹈学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x750)x6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x40%。 戏剧与影视学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x3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x70%。 (2)模拟投档。 省招考院根据招生院校事先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00%和105%两个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生源信息(不含考生姓名、考生号和志愿顺序),供招生院校确定调档比例参考。 招生院校在我省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模拟投档情况确定正式投档比例,并上传至信息交互平台。 招生院校确定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果招生院校未回复调整调档比例和是否增加招生计划的意见,我省将按招生院校原下达的招生计划数100%比例投档。 |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