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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招生 录取规则 贵州省2021年各专业平行志愿录取规则

贵州省2021年各专业平行志愿录取规则

新美考2021-5-10 08:09

1.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按照“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院监督、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2.高校对进档考生可按照教育部要求的三种录取模式进行录取,即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中:


一是根据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二是根据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三是根据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各占一定比例之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招生院校须将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写入本校招生章程,并在我省的投档范围内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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