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 1.我校按照2023年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以及广东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2023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奖助学金、学费及学制 学费及学制 各专业学费标准和学制如下:
备注:以上收费方案最终以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财政厅的批复为准。
奖助学金(非医学专业) 1.国家奖学金:2万元/年/生,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安排获奖比例。 2.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年/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不参加评定。研究生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学校者,不享受助学金。 3.学业奖学金: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硕士研究生(即工资关系和档案转入学校者)入学第一年分为两等,一等为每生每年12000 元,发放比例不高于20%;二等为每生每年7000 元,除获一等奖学金外符合资格者均发放二等奖学金。第二年开始分为三等,一等为每生每年12000 元,发放比例20%;二等为每生每年6000,发放比例60%;三等为每生每年2000 元,发放比例20%。 4.“三助”岗位津贴:每一学年,学校为每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 “三助”岗位机会。
七、报考咨询联系方式和监督、申诉方式 报考咨询单位: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515063 电话:(0754)86502424 传真:(0754)82903637 网址:http://www.gs.stu.edu.cn/ Email:o_yzb@stu.edu.cn
报考咨询单位: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 邮编:515041 电话:(0754)88900307 网址:http://yjs.med.stu.edu.cn/ Email:o_yjshb@stu.edu.cn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部门:汕头大学纪检监察室 监督与申诉电话: (0754)86502346 电子邮箱:o_jjs@stu.edu.cn |
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
2022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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