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美术设计类专业按照计划1:1投档,计划159人,投档159人,录取159人,一次录取额满,录取最高分579分,录取最低分565分; 美术学(师范类)571.25分、服装与服饰设计565.00分、环境设计568.70分、视觉传达设计572.10分、产品设计568.35分。 平行志愿投档分=专业成绩×750÷300×0.7+文化成绩×0.3 河北: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生3人,录取最低分570.563分; 环境设计专业招生3人,录取最低分562.288分; 产品设计专业招生2人,录取最低分560.675分。 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成绩(含加分)×0.3+(专业成绩÷300)×750×0.7 辽宁(历史类): 产品设计(历史类)按照计划1:1投档,计划2人,投档2人,最终录取2人,一次录取额满。 进档考生按综合分安排专业,录取最高为475.8分,最低为474分。 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成绩(含加分)÷2+统考专业成绩 吉林: 美术类按照计划1:1投档,计划2人,投档2人,最终录取2人,一次录取额满。 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分数排序安排专业,最高分596,最低分596。 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总分(含照顾分)×0.6+美术统考总分 黑龙江(美术文): 产品设计(美术文)专业按照计划1:1投档,计划2人,投档2人,最终录取2人,一次录取额满。 进档考生按美术省内综合分排序安排专业,录取最高为514.8分,最低为512.6分。 平行志愿投档分=专业成绩÷300×750×0.6+文化成绩×0.4 江苏: 美术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按照计划1:1投档,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安排专业。 历史组计划6人,投档6人,录取6人,录取最低分511分; 物理组计划3人,投档3人,录取3人,录取最低分522分。 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分÷750)×0.6+(专业分÷300)×0.4]×750 浙江: 艺术类(美术学、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按照计划1:1投档,计划13人,投档13人,最终录取13人,一次录取额满。 按照综合成绩安排考生专业,录取最高分571分,录取最低分559分。 美术学(师范)568分、环境设计560分、视觉传达设计561分、产品设计559分。 平行志愿投档分=高考总分×0.5+统考成绩×7.5×0.5 福建(历史科目组): 艺术类(美术学、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按照计划1:1投档,计划9人,投档9人,最终录取9人,一次录取额满。 进档考生按美术综合成绩安排专业,录取最高为538.8分,最低为533.1分。 平行志愿投档分=高考成绩×0.4+统考成绩×2.5×0.6 福建(物理科目组): 艺术类(产品设计)按照计划1:1投档,计划2人,投档2人,最终录取2人,一次录取额满。 进档考生按美术综合成绩分安排专业,录取最高分536.9分,最低分535.7分。 平行志愿投档分=高考成绩×0.4+统考成绩×2.5×0.6 广东: 美术组(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按照计划1:1投档,计划13人,投档13人,最终录取13人,一次录取额满。 进档考生按美术综合分排序安排专业,录取最高为526分,最低为514分。 平行志愿投档分=高考成绩×0.4+统考成绩×2.5×0.6 安徽: 艺术类(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按照计划1:1投档,计划8人,投档8人,最终录取8人,一次录取额满。 进档考生按综合分安排专业,录取最高为778.93分,最低为760分,平均分:765.5。 平行志愿投档分=专业成绩÷375×700+文化成绩÷750×300 河南(美术文): 美术文(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按照计划1:1投档,计划8人,投档8人,最终录取8人,一次录取额满。 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分数排序安排专业,录取最高分:590.65,最低分:570,平均分:580.71。 平行志愿投档成绩=文化分×0.3 + 专业总分×1.75 广西: 产品设计专业按照计划1:1投档,计划2人,投档2人,录取2人,一次录取额满。 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安排专业。录取最高分:584.9,最低分:582.9。 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总分×0.3+艺术成绩×(750/300)×0.7 海南: 艺术类(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按照计划1:1投档,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安排专业。计划7人,投档7人,录取7人,一次额满录取,录取最低分213.6分。 四川: 美术组(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招生计划12人,进档考生按艺术统考总分排序安排专业,录取最高为257分,最低为253分。 云南: 二批艺术(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按照计划1:1投档,计划12人,投档12人,最终录取12人,一次录取额满。 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安排专业,录取最高为77分,最低为75分。 贵州: 艺术类(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按照计划1:1投档,计划10人,投档10人,最终录取10人,一次录取额满。 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安排专业,录取最高为263.3分,最低为259.3分。 陕西: 艺术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按照计划1:1投档,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安排专业。 计划9人,投档9人,录取9人,一次录取额满,录取最低分225分。 甘肃: 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按照计划1:1投档,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安排专业。 计划6人,投档6人,录取6人,录取最低分222分。 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成绩(不含加分)÷750×300×0.3+专业成绩×0.7 青海: 艺术文(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计划9人,投档11人,最终录取9人,一次录取额满,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录取,录取最低分为247分; 艺术理(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计划4人,投档4人,最终录取4人,一次录取额满,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录取,录取最低分为233分。 新疆: 美术学(师范)专业计划4人。投档5人,录取4人,一次录取额满。 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安排专业,专业成绩最高分262分,专业成绩最低分25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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