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548分(录取最低位次378) 北京市平行志愿投档分=统考成绩÷300×750×0.5+文化成绩×0.5 辽宁省: 美术历史类:环境设计521.9分、数字媒体艺术538.8分、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534.8分 美术物理类:环境设计521.2分、数字媒体艺术532.3分、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512.4分 辽宁省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成绩(含加分)÷2+统考专业成绩 黑龙江: 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美术文574.7分(录取最低位次13)、美术理541.3分(录取最低位次15) 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美术文557分(录取最低位次48)、美术理539.4分(录取最低位次20) 黑龙江平行志愿投档分=专业成绩÷300×750×0.6+文化成绩×0.4 江苏省: 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历史类584分(录取最低位次135)、美术物理类570分(录取最低位次82) 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美术历史类576分(录取最低位次213)、美术物理类566分(录取最低位次95) 江苏省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分÷750)×0.6+(专业分÷300)×0.4]×750 浙江省: 录取分数线暂未公布; 安排在艺术类本科一批录取,考生省统考合格,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安徽省: 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807.2分(录取最低位次238) 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794.02分(录取最低位次496) 安排在艺术统考二批A段录取,考生须省统考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省普通类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理科435、文科480),依据综合分【专业成绩÷375×700+文化成绩÷750×30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山东省: 环境设计:624.15分(录取最低位次182) 数字媒体艺术:630.7分(录取最低位次106) 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 599.6分(录取最低位次883) 山东省平行志愿投档分=专业成绩×750÷300×0.7+文化成绩×0.3 河南省: 录取分数线暂未公布; 省统考合格,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湖北省: 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711.2分(录取最低位次129) 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705.2分(录取最低位次171) 湖北省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成绩+优录加分)×0.4+统考成绩×0.6]×2 湖南省: 录取分数线暂未公布; 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非平行组录取,省统考合格,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广东省: 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571分(录取最低位次239) 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582分(录取最低位次106) 广东省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成绩×0.4+统考成绩×2.5×0.6 四川省: 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录取分数线暂未公布; 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录取分数线暂未公布; 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考生设计学类省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录取控制线, 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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