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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招生 招生简章 高考简章 西北民族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西北民族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2021年学校艺术类各专业拟计划招生813人。

注:最终招生计划数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数为准。

 二、录取原则

 (一)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

 1.使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所在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定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志愿录取。

 2.使用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在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占40%的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分专业按专业课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占40%的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甘肃使用美术与设计学类(唐卡)统考成绩、西藏使用美术类统考成绩报考绘画专业的考生,按所在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定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青海使用其他类统考民族工艺美术成绩报考绘画专业的考生,在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优先录取。

 (二)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

 1.使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所在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定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志愿录取。

 2.使用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在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优先录取。

 3.山东音乐类考生报考时,在文化课成绩达到山东省最低控制线后,专业课成绩以山东师范大学组织的音乐学类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志愿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优先录取。

 (三)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1.使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所在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定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志愿录取。

 2.使用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在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时,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1.在甘肃、山西、贵州组织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统考的省份,使用该专业统考成绩;在江西、湖南、云南,专业课使用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在河南专业课使用艺术舞蹈统考成绩;在安徽专业课使用模块四(舞蹈表演、舞蹈学等)统考成绩。

 2.使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符合该专业体检要求的考生,按所在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定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使用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在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并符合该专业体检要求的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占40%的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体检要求

 (1)五官端正,体形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

 (2)男性净身高175cm-185cm,体重(kg)=[身高(cm)-105] ×(1±10%);女性净身高162cm-175cm,体重(kg)=[身高(cm)-110] ×(1±10%)。(以高考体检表为准)。

 (3)无色盲、色弱、斜视,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4)法定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录取原则补充说明

 除上述情况外,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同等分数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考生同为汉族或少数民族时,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科目成绩排序,不分文理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

 三、收费标准

 根据甘肃省相关文件规定,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9500元/生·学年,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与舞蹈学类(含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学费标准为6900元/生·学年。住宿费为每学年800-1200元/生·学年。

 四、其他事项

 (一)高考改革省份不限选考科目。

 (二)艺术类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只提供英语教学,请酌情填报。

 (三)新生入学后,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进行新生复查工作。

 五、监督机制

 西北民族大学纪监审办公室全程监督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931-2938568。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邮编:730030)

 咨询电话(传真):0931-2938300

 学校网址:http://www.xbmu.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址:http://cms.xbmu.edu.cn/zsxx

 七、本简章由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2021年各专业招生省份计划数,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发布为准,若教育部或生源省份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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