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一中学是首批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首批“广东省重点中学”,2010年被国家教育部授予“艺术教育先进单位”称号。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国家培养更多高素质的音乐人才,经佛山市教育局批准,今年我校招收高水平的艺术特长生。 一、招生计划按照市教育局的部署及我校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今年招收音乐、舞蹈特长生4名(其中管乐、声乐专业2人、舞蹈专业2人,根据报名情况和成绩录取,如其中一类没有招满2人,可将剩余计划调配到另外一类,总数不超4人),舞蹈专业只招女生,具体解释权归学校。 二、报考条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者方可报名。1.符合佛山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2021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并报名参加2021年佛山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生考试,成绩达到市招生办划定的艺术特长生资格线。2.品行表现好,思想品德考核在良好以上。3.管乐、声乐、舞蹈特长突出。 三、录取办法1.必须参加2021年佛山市艺术特长生术科考试,考试分数达到市招生办划定的艺术特长生资格线,我校不组织音乐单考。2.考生必须参加佛山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并按规定在志愿表中填报我校艺术特长生志愿。3.考生文化科成绩总分在佛山市第一中学普通生招生分数线下20分内方具备录取资格;在此基础上,再分别按市艺术统考术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音乐、舞蹈的其中一类没有招满2人,可将剩余计划调配到另外一类。 四、其他说明1.以艺术特长生资格录取到我校的学生,在2021年高一新生报到前须签定录取协议书方可报到注册,不签视为放弃录取,不办理报到手续。2.入学后高中三年须按学校要求参加校管乐团、合唱团、舞蹈团训练及各类比赛、演出。3.招生办法由佛山市第一中学招收艺术特长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收费标准正式录取的艺术特长生,按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物价局、佛山市财政局核定的公办重点高中普通生标准收费。联系电话:0757—8283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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