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美术学院专业教学为基础和专业「两段式」教学模式,各专业分流工作依据培养要求分别执行。具体详见中国美术学院教务网http://jwc.caa.edu.cn。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本章程规定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的,视情节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中国美术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中国美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四)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简章、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如遇教育部或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招生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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