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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新美考2022-6-1 11:32

120203K

会计学

四年

4-7年

文理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7000

120601

物流管理

四年

4-7年

文理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7000

120201K

工商管理

四年

4-7年

文理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6000

120202

市场营销

四年

4-7年

文理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6000

120403

劳动与社会保障

四年

4-7年

文史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6000

30302

社会工作

四年

4-7年

文史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法学

26000

50201

英语

四年

4-7年

文理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26000

50207

日语

四年

4-7年

文理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26000

130310

动画

四年

4-7年

艺术文理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28000

130504

产品设计

四年

4-7年

艺术文理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28000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四年

4-7年

艺术文理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28000

500602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三年

3-5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8000

510203

软件技术

三年

3-5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8000

510215

动漫制作技术

三年

3-5年

文理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8000

550102

视觉传达设计

三年

3-5年

文理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8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科技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关于加强对开放学历教育收费行为监管的通知》(辽价发〔2016〕36号)相关规定,学校的学费和公寓费收费标准已向辽宁省教育厅进行备案,并按备案的收费标准收费。

  住宿费:1-4号公寓楼每年3000元/人;

  5-7号公寓楼每年3500元/人。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人,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

  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每年4400元/人,二等助学金每年2750元/人;

  勤工助学:学校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4.院校志愿及录取: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地区及批次,我校2022年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地区及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5.我校在辽宁省普通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和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对实行3+1+2高考改革省份,除了交通运输、交通工程和智慧交通三个专业再选科目必选化学外,其余专业再选科目均为不限。辽宁省2022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我校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6.对满足加分或降分要求投档的考生,我校在录取时承认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的规定。

  7.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的考生:

  (1)对于非高考改革省份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录取时按考生的高考总分进行排序录取。当总分相同时,理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录取;文科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2)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设专业级差,当总分相同时,物理学科类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录取;历史学科类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8.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艺术类统一考试,并获得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艺术类统考合格证。

  辽宁省:使用辽宁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执行辽宁省统一投档原则,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统考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历史学科类)依次按专业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艺术(物理学科类)依次按专业统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其它省份:(1)有文件明确给出统一投档规则的省份,使用所在省(市、区)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执行所在省(市、区)统一投档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考生依次按照专业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没有文件明确给出统一投档规则的省份,在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40%+专业统考成绩×60%”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考生依次按照专业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经济开发区滨港路999-26号

  办公部门:大连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

  学院网址:http://www.dlust.edu.cn/

  邮政编码:116052

  咨询电话:0411-86245070、86245075(兼传真)、86245076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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