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

扫码关注微信

头条号

扫码关注头条

知乎号

扫码关注知乎

首页
省份
院校库

消息

我的
当前位置: 首页 招生 招生简章 高考简章 东北石油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

东北石油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

新美考2022-5-11 16:50


第六章  奖(助)学金制度

  第二十九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中国石油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评定。

  第三十条  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政策规定,学校设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困难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和社会捐助等方式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七章  入学复查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复查不符合者,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及高水平运动队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对于专业测试不达标、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情况,一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八章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第三十三条  联系方式:

  大庆校区电话:0459-6503662

  秦皇岛校区电话:0335-8065200

  学校网址:http://www.nep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xxw.nepu.edu.cn

  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zsbnepu@163.com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按照国家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要求和规定的报到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4月10日

123

很满意

还可以

一般般

不满意

很不满
阅读原文 阅读 11119 收藏 分享
免责声明: 未注明来源或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不代表本站观点和立场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为准。 本站为非盈利性机构,部分网络推广用于服务器开销及日常运营维护,本站不接受任何直接赞助。部分内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隐私等问题,请通过邮件 2557272111@QQ.com 与本站联系。

美院 • 新动向

已有0人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首页 高考简章

写评论

0

收藏

分享

关于我们 | 版权隐私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联系我们

- 辽ICP备2021012985号 辽公网安备 21021702000567号

Powered by Discuz!  Copyright © 2025 meiyuanba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美院宝网站Sitemap网站地图Tag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