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曲目:莫扎特《bB大调协奏曲》;丹茨《F大调协奏曲》;泰勒曼《e小调奏鸣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曲目)。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萨克斯 初试: 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 1.音阶:演奏四升、四降以内大小调音阶和三度模进琶音分解和弦各一条(三个八度)用连音、断音两种方法演奏。 2.练习曲: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 3.自选乐曲一首。 参考曲目:米约《丑角组曲》;巴赫《第四奏鸣曲》;格拉祖诺夫《小协奏曲》;克莱斯顿《奏鸣曲第一乐章》(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三试: 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二、铜管类 小号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 1.音阶:演奏三升、三降以内大小调音阶、琶音(用连音、断音两种方法演奏)。 2.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 3.自选乐曲一首。 参考曲目:J.E.巴拉特《行板谐谑曲》(用bB或C调小号演奏);胡梅尔《bE大调协奏曲》(用bE或bB调小号演奏);阿尔班《威尼斯狂欢节变奏曲》(用bB调小号演奏)(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圆号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 1.音阶:演奏三升、三降以内大小调音阶、琶音(用连音、断音两种方法演奏)。 2.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 3.自选乐曲一首。 参考曲目:莫扎特《bE大调第二圆号协奏曲》;马吉斯《第三圆号协奏曲》;贝多芬《F大调奏鸣曲》;弗兰 施特劳斯《c小调协奏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长号(上低音号)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 1.音阶:演奏三升、三降以内大小调音阶、琶音(用连音、断音两种方法演奏)。 2.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 3.自选乐曲一首。 长号参考曲目:阿·吉尔芒《交响小品》;萨斯《bB大调小协奏曲》;圣桑《短歌》(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上低音号参考曲目:罗尔《主题与变奏》;阿尔班《美丽的雪景》;阿·吉尔芒《交响小品》(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大号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 1.音阶:演奏三升、三降以内大小调音阶、琶音(用连音、断音两种方法演奏)。 2.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 3.自选乐曲一首。 参考曲目:萨斯《bB大调小协奏曲》;列别杰夫《音乐会快板》;多纳戴德《大号组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三、弦乐 小提琴 初试: 1.自选中外乐曲一首和练习曲一首。 2.自选不同风格乐曲两首。 (以上两个选项中选择一项进行演奏) 复试: 1.演奏三个八度单音音阶,包括七组琶音、分解三度音阶、半音阶;演奏两个八度双音音阶,包括三度、六度、八度(一弓两个或四个音演奏)。 2.练习曲一首(克莱采尔42首练习曲同等或以上程度)。 3.自选一首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中提琴 初试: 1.一首(一段或一个乐章)巴洛克时期无伴奏组曲或无伴奏奏鸣曲。 2.以下任选一组 (1)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连续演奏第二、三乐章; (2)奏鸣曲的第一乐章或连续演奏第二、三乐章。 复试: 1.演奏三个八度的大调或小调单音音阶,包括七组琶音、三度模进、半音阶;演奏双音音阶:包括三度、六度、八度(一弓两个或四个音演奏); 2.练习曲一首:福克斯或克莱采尔练习曲(同等或以上程度); 3.以下任选一组 (1)协奏曲或奏鸣曲的一个乐章; (2)自选乐曲一首。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大提琴 初试: 1.自选中外乐曲一首和练习曲一首。 2.自选不同风格乐曲两首。 (以上两个选项任选一项进行演奏) 复试: 1.四个八度音阶琶音及三个八度的三、六、八度双音音阶。 2.练习曲一首(程度相当于波帕大提琴高级练习曲40首)。 3.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如;圣桑《a小调协奏曲》;海顿《C大调协奏曲》;拉罗《d小调协奏曲》;德沃夏克《b小调协奏曲》;柴可夫斯基《洛可可主题变奏曲》(或相当于以上曲目程度的乐曲)。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低音提琴 初试:乐曲与练习曲各一首。 复试: 1.涉及拇指把位的三个八度内的音阶、琶音。 2.练习曲一首。 3.协奏曲或奏鸣曲的一快一慢两个乐章,也可自选一首大型乐曲。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竖琴 初试: 1.巴洛克作品一首 2.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 1.大调与关系小调音阶与琶音 2.练习曲一首 3.自选乐曲一首(不得与初试重复) 三试: 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古典吉他 初试: 1.自选作品一首。 2.巴赫复调作品一首。 复试: 1.两个八度以上A.Segovia的大小调音阶。 2.练习曲一首(作曲家泰雷加、巴里奥斯或维拉罗伯斯可任选一首)。 3.自选独奏作品一首(复试自选作品不得与初试重复)。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四、西洋打击乐 初试: 1.马林巴: 自选乐曲一首(四槌演奏) 参考曲目:克里斯托弗.思维斯特《蜈蚣》;克罗地奥.圣安杰洛《蝴蝶之舞》。 2.小军鼓: 自选练习曲一首 参考教材:陈翔豪《陈翔豪小军鼓》;米歇尔·彼得《小鼓教程》。 复试: 1.马林巴: (1)自选乐曲一首(四槌演奏,不可与初试相同);参考曲目:三宅一德《链》;安倍奎子《日本民谣变奏曲》。 (2)自选练习曲一首(双槌或四槌演奏)。 (3)十二个大调内,双槌演奏三个八度单音音阶,包括七组琶音,分解三度音节,半音阶。 2.小军鼓: 自选曲目:芬克《小鼓组曲》;杰克·穆斯《概念》。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注】考场提供马林巴、小军鼓等西洋打击乐器,考生须自备鼓槌。 民乐系 考生报考民乐系所有器乐种类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初试、复试总时间均不超过8分钟;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基本乐科考试,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一、吹管乐(竹笛、笙、管子、唢呐、排箫) 初试: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自选乐曲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加试演奏:加键笙和加键唢呐可根据程度给予适当加分)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二、弓弦乐(二胡、板胡) 初试: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自选乐曲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三、弹拨乐(古筝、古琴、扬琴、琵琶、柳琴、阮、三弦) 初试: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自选乐曲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注】所有吹管乐、弓弦乐、弹拨乐乐器均须考生自备,考场提供一台古筝练习曲专用琴以及一对古筝架子和古琴琴桌。 四、打击乐 初试: 1.排鼓独奏曲(或以中国鼓为主的打击乐组合曲目)一首; 2.马林巴或颤音琴独奏曲一首(单、双槌均可); 3.在板鼓、小军鼓、定音鼓中选择一种乐器演奏曲目一首,可看谱。 复试: 1.排鼓独奏曲(或以中国鼓I为主的打击乐组合曲目)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2.马林巴或颤音琴独奏曲一首(单、双槌均可),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3.在板鼓、小军鼓、定音鼓中选择一种乐器演奏曲目一首,可看谱,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注】考场提供排鼓、花盆鼓、板鼓、小军鼓、定音鼓、马林巴、颤音琴,考生须自备鼓槌。 现代音乐学院 一、流行器乐 双排键电子琴 初试: 1.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及以上程度)。 2.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 1.自选乐曲一首(不得与初试重复)。 2.抽取一条16小节带和弦标记的旋律,选取恰当音色并进行即兴演奏及旋律发展。(考题参考范围详见西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官方网站)。 3.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注】考场提供用琴为:雅马哈ELS-02C、吟飞RS-1000E型,以及钢琴和电钢琴。考试曲目需背谱演奏。所有曲目音色数据均不得出现自动播放的“带高音”XG、MIDI、音频声部。 流行键盘 初试: 1.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及以上程度)。 2.视奏:抽取一首8小节钢琴律动谱,考生进行现场视奏。(考试现场预听一遍,第二遍进行演奏)。 复试: 1.自选流行或爵士风格乐曲一首。 2.抽取一条16小节带和弦标记的旋律,选择恰当的伴奏织体进行演奏,并进行旋律发展。(考题参考范围详见西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官方网站)。 3.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注】考生可用钢琴、电钢琴演奏。考场提供用琴为:钢琴。其它乐器自备。考试曲目需背谱演奏。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应统一采用WAV或MP3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考试曲目需背谱演奏。 流行萨克斯 初试: 1.自选乐曲一首(风格不限,需自带伴奏或钢琴伴奏)。 2.视奏:现场演奏指定音乐片段。 复试: 1.流行或爵士乐曲一首(需自带伴奏或钢琴伴奏)。 2.现场抽取一条十二小节布鲁斯伴奏(C、F、Bb、Eb、G调)作即兴演奏。 3.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注】考点提供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辅助设备考生自备。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应统一采用WAV或MP3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考试曲目需背谱演奏。 电声吉他 初试: 1.随机抽考演奏自然大调音阶及其关系小调音阶。 要求: (1)以十六分音符演奏两个八度,上行和下行,从主音到主音; (2)节拍器速度规定90-120,考生从规定速度范围中自行选择。 2.自选乐曲一首,风格不限。自备伴奏。 复试: 1.自选乐曲一首,风格不限。自备伴奏。(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2.即兴演奏。 要求:考生根据现场谱例中和声功能标记,配合伴奏音频,第一遍自行设计恰当的伴奏织体演奏和弦;第二遍根据该和弦连接进行SOLO即兴演奏(两遍中途不间断),考试现场预听一遍伴奏音频,第二遍正式考试。 3.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注】考点提供乐器专用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辅助设备考生自备。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应统一采用WAV或MP3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考试曲目需背谱演奏。 电贝斯 初试: 1.抽查大调音阶一条(4/4拍,十六分音符演奏,带节拍器速度70-120)。 2.练习曲一首。 复试: 1.不同风格乐曲两首。自备伴奏。 2.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注】考点提供乐器专用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辅助设备考生自备。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应统一采用WAV或MP3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考试曲目需背谱演奏。 爵士鼓 初试: 1.自选小军鼓乐曲一首。 2.自选爵士鼓乐曲一首。(乐曲必须配有伴奏音乐,伴奏音乐自备) 复试: 1.即兴演奏。(根据考试现场给出的16-24小节音乐进行即兴配合演奏,考试现场预听一遍,第二遍进行演奏)。 2.自选爵士鼓乐曲一首。(乐曲风格不得与初试曲目风格一致,乐曲必须配有伴奏音乐,伴奏音乐自备。) 3.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注】考点提供:DW六鼓爵士鼓和标配镲片。其它附件自带。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应统一采用WAV或MP3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 小军鼓部分不强制背谱。 二、流行演唱 初试: 演唱歌曲一首(报送流行歌曲或音乐剧选段共计两首,必须含有中文曲目;随机抽考)。 复试: 1.演唱歌曲一首(报送流行歌曲或音乐剧选段共计两首,必须含有中文曲目,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随机抽考)。 2.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注】考场提供麦克风及扩音设备。考生须自备音频伴奏,现场需以U盘提交,统一采用数字音频文件形式(MP3或WAV格式)。 三、录音艺术 初试: 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计算机常识、音频技术常识、声学常识、音乐素材听辨。(考试时间:120分钟) 2.基本乐科(乐理与听写):音乐基础理论及听写,听写内容详见“附录二”。(考试时间:120分钟) 复试: 1.和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1)程度:自然音体系(三和弦、七和弦的各种用法以及自然调内模进); (2)形式:为高音旋律配和声,为低音旋律配和声。 2.作品分析(考试时间:180分钟) (1)音乐录音作品分析:对音乐作品的整体创作特点、乐器/音色使用情况、音响特色及曲式结构等进行分析; (2)影视作品声音分析:音响素材听辨、识别、比较;影视作品声音片断的内容、声画关系(含音乐)、创作特点等要素分析。 3.面试: (1)乐器演奏(考生自选曲目,乐器种类不限); (2)歌曲演唱:风格、唱法不限,清唱。 4.基本乐科(面试):具体考试内容详见“附录二”。(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四、艺术与科技 电子音乐作曲 初试: 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1)音乐音响听辨; (2)专业硬件、软件基础知识; (3)流行音乐作品创作及编曲分析。 2.基本乐科(乐理与听写):音乐基础理论及听写,听写内容详见“附录二”。(考试时间:120分钟) 复试: 1.和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1)程度:自然音体系(三和弦、七和弦的各种用法以及自然调内模进); (2)形式:为高音旋律配和声,为低音旋律配和声。 2.创作(考试时间:180分钟) 根据指定歌词和旋律,续写一首完整的艺术歌曲(需写钢琴伴奏)。 3.面试: (1)钢琴演奏:练习曲、奏鸣曲或其他乐曲中任选一首; (2)歌曲演唱:风格、唱法不限,清唱。 4.基本乐科(面试):具体考试内容详见“附录二”。(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电子音乐制作 初试: 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1)音乐音响听辨; (2)专业硬件、软件基础知识; (3)流行音乐作品创作及编曲分析。 2.基本乐科(乐理与听写):音乐基础理论及听写,听写内容详见“附录二”。(考试时间:120分钟) 复试: 1.和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1)程度:自然音体系(三和弦、七和弦的各种用法以及自然调内模进); (2)形式:为高音旋律配和声,为低音旋律配和声。 2.创作(考试时间:180分钟) (1)根据指定歌词和旋律,续写一首完整的歌曲(流行音乐风格,不写钢琴伴奏),并标记出全曲的和声; (2)根据指定音乐材料(动机、音列、节奏等),写作单声部器乐化旋律,不少于一个乐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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