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舞蹈编导专业
注:只招收考试剧目为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当代舞舞种的考生 (三)美术设计类专业 二、报考要求 (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合格线。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从事本专业的基本素质,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参加所在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其中,音乐学专业测试主项(主科、专项等)乐器或唱法须与我校招考方向要求一致。 (四)对山东省音乐类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志愿填报的招考方向重新计算考生专业成绩(考生乐器或唱法须与我校招考方向要求一致)。专业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专业成绩=(乐理×5% + 听音×5% + 视唱×5% + 技能※×85%)×3,满分300分。 注:技能成绩指考生乐器或唱法与报考我校招考方向一致的技能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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