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考生注意事项 (一)音乐各专业除管乐各乐器在考试演奏时对背谱不作硬性要求,其它所有专业演奏(唱)面试均要求背谱,考试曲目自选。 (二)各专业收费标准一律按当年相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附中六年制中专实行分段制,即初中三年后,经考核,思想品德和成绩合格即升入高中阶段学习,学费以当年高中新生学费为准。 (三)为保证招生质量,增加监督机制,招生委员会将对部分专业进行抽查,其抽查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最终成绩和录取依据。 (四)新生入学后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成都市的新生不迁户口,省内其它地区及省外的所有新生均须在入学时将户口迁入我校,高中毕业时我校才能统一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如不迁移户口一切后果自负。 (六)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需本人及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我校规定的报到截止日期后一周内交到招生处,逾期不予办理退录手续,因此而造成来年不能参加招生考试及录取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本简介由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如因疫情防控要求,需要调整考试时间、考试方式的另行通知。 地址邮编: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610021 川音网址:http://www.sccm.cn 招生部门: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 联系电话:学院招生处(咨询:028-85430270;传真:028-85430284) 附中武侯校区:咨询电话028—85430479 附中新都校区:咨询电话028—89390068 附中网址:http://www.sccm.cn/jx_ysfz.html 附中招生信息网址:http://www.sccm.cn/dz_zsc/list-167.html 扫码关注“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公众号: 附件:报考四川音乐学院附中考生学籍证明参考格式.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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