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一、录取办法 学校认可艺术类省级统考(联考)专业成绩。考生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及专业分配原则以学校2022年普通本(预)科招生章程公布为准。 二、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报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大件路文星段168号 邮政编码:610225 招生办公室:(028)85522012 艺术学院:(028)85707787 85707790 建筑学院:(028)85928122 学校网址:www.swun.edu.cn 电子信箱:xnmdzb@swun.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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