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考条件 报考对象和条件参照各省艺术类统考安排和要求执行。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参加考生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所在地)的艺术类省统考(或联考)并取得合格证; 2.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所在地)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录取原则 我校将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对于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换算方式:综合分=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折合成75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成100分制计)×7.5×50%。 五、附则 1.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者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 3.本招生简章由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上述内容如与国家和相关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和省级招生政策为准。 六、联系方式 1.本科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邮 编:315211 招生电话:0574—87600233 学校网址:http://www.nb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nbu.edu.cn 2.设计学类、美术学(师范)专业联系方式 专业咨询电话:0574-87609558 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官方微信:宁大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3.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专业联系方式 专业咨询电话:0574-87605595 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微信:宁大联合之窗
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2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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