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师范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1)辽宁师范大学西山湖校区(大连市甘井子区柳树南街1号)办学的专业有: (2)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办学的专业有: 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 由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教育部和辽宁省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办学条件、人才培养目标、历年录取情况、就业状况等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最终按照主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我校预留计划的使用,按国家和相关省份的文件精神执行,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2.语种要求 所有专业语种不限。 3.男女生比例要求 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 4.选考科目要求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