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师范学院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鞍山师范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 ①艺术类本科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书法学(师范)、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摄影专业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平安街43号,邮编:114007。 ②艺术类高职专科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艺术设计专业在高职专科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千山西路690号 邮编:114016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以2020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①校园占地面积75.1万平方米(约合1126.1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1平方米;生师比16.7。 ②专任教师83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7.6%,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1.9%。 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839.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315.7元;图书112.7万册,生均图书73.0册。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分专业计划根据我校办学条件和就业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专业计划。 2022年我校不设置预留计划。 我校艺术类专业均不限外语语种,没有男女生比例要求。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主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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