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考条件 2.身体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五官端正,无耳、喉疾病。 3.音乐学、音乐表演(中俄合作)专业通俗(流行)唱法不招;音乐表演(中俄合作)专业民乐专长不建议报考。 四、收费标准 我校所有艺术类专业,除音乐表演(中俄合作)专业学费为30000元/每生每学年外,其余均为10000元/每生每学年。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三个专业,采取自愿签订协议的方式,另收取教学实践费4000元/每生每学年。 五、录取规则 (一)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规定的相应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使用各省市统考(联考)成绩的专业,其所在批次(科类)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各省市投档成绩(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校考专业以及采用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如全部投档)统考或联考专业,其录取方法为: 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折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优先参照专业成绩,各专业类别成绩折算公式如下: 美术与设计学类、书法类: 折算总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5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0 编导类: 折算总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7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 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类: 折算总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 六、联系方式 学校官网:http://www.shnu.edu.cn 学校招生办官网:http://ssdzsb.shnu.edu.cn 学校招办咨询电话:021-64322695 七、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全程接受本校纪委办、监督检查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64322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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