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提琴。实行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的省份,按各省份考试院(招生办)相关规定执行。 5.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院校第二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份考试院(招生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6.对于投档考生,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优先于无专业志愿的考生安排专业录取,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专业志愿顺序以高考志愿填报顺序为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同等条件下(录取排序相同)优先考虑第一志愿。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在考生专业合格成绩对应相符的前提下,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含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排序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7.我校 2022年实行全国计划招生的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录音艺术专业(方向),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由学校自主划定艺术类文化分数线。 8.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2022年实行全国计划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高考总成绩为实考分,不含政策加分。其他分省计划专业认可各省考试院(招生办)对考生的加分政策,但加分分值最高为20分,根据考生加分后的成绩,按照专业录取原则,综合考查德智体美劳状况和相关单科成绩进行录取。 9.录取原则中单科成绩要求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各省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10.我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本招生简章的内容如遇调整,以学校公布的《2022年本科招生录取章程》为准。
11.我校艺术类各专业最终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精神录取。
五、华侨及港澳台考生报考须知
1.网上报名、确认缴费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 12月 29日—2022年 1月 3日; (2)确认、缴费时间:2022年 1月 4日—1月6日。 注: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缴费三个环节,以免影响考试。 2.华侨及港澳台考生,不参加初试综合素质测试环节的考试,其他各环节的考试要求遵照本简章执行,专业成绩合格划线时进行单独排序。最终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 相关报考办法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考试,录取按照联招办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