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学2021年辽宁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线 1、历史类: 美术学(师范类):447.2 视觉传达设计:445.7 环境设计:443.4 服装与服饰设计:442 音乐表演(长笛):257.4 音乐表演(低音提琴):242.7 音乐表演(笙):239.1 音乐表演(小号):230.7 舞蹈编导:236 2、物理类: 美术学(师范类) :426.4 视觉传达设计:435 环境设计:446.6 服装与服饰设计:425.3 舞蹈编导:205.4 大连大学2021年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线(暂未公布) 录取办法说明 1.艺术类各专业批次设置情况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等6省份(3+3模式)艺术类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不提科目要求;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8省份(3+1+2模式)艺术类招生专业选科目要求为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要求为不提科目要求。 辽宁省2021年实行新高考改革,艺术类招生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2. 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 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以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投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以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按照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所得的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艺术类专业进行录取时,在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高考加分)较高者(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较高者)。 3.校考及非艺术学门类专业要求 我校艺术类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相应的统考(联考)合格成绩。 4.对于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录取时按照各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该意见后选择填报专业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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