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强化招生信息公开 对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实行中学、高校、地方、国家四级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中学要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公示。 高校要及时、准确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学校招生章程、分专业招生计划、考试工作方案、招生录取办法、录取结果、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省级统考办法、统考合格考生名单、投档规则、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 教育部建立“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管理服务系统”,加强对高校校考报名、资格审核、办法公开、结果公示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对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07 加大违规违纪查处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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