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类 | 专业组 | 包含专业 | 投档 分数线 | 最低 投档排名 | 艺术(文) | 美术与设计学类 |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 | 566.29 | 415 | 艺术(文)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543.63 | 25 |
南昌大学2021年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暂未公布) 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地相应类别的艺术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均须达到当地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音乐学(声乐)仅招收声乐方向(声乐为主项)的考生;音乐学(各器乐方向)仅招收器乐方向(器乐为主项)且与相应器乐种类一致的考生,各省招收的具体器乐种类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1、江西省录取原则 (1)设计学类、绘画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在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投档规则投档至我校的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 (2)音乐学(声乐方向)、音乐学(各器乐方向)和舞蹈学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依据进档考生省统考小专业成绩(音乐学类专业的小专业成绩为音乐主项面试成绩,舞蹈学类专业的小成绩为舞蹈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音乐学(声乐方向)、舞蹈学小专业名次要求在全省前100名(含)以内;音乐学(各器乐方向)小专业名次要求在全省前3名(含)以内。(以上小专业名次考生可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查询) 2、外省录取原则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档的考生,学校执行生源所在地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 (2)实行非平行志愿(含一档多投模式)投档模式进档的考生: ①设计学类和绘画专业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确定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50 +(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满分)×50,综合分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 ②音乐学(声乐方向)、音乐学(各器乐方向)、舞蹈学、表演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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