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类 | 志愿类型 | 专业组名称 | 投档线 | 艺术类 (平行组首选历史) | 平行 | 第4组(美术类) | 285.3 | 平行 | 第5组(音乐类) | 294.4 | 平行 | 第6组(音乐类) | 299.5 | 平行 | 第7组(音乐类) | 299.4 | 平行 | 第8组(舞蹈类) | 288.3 | 平行 | 第9组(舞蹈类) | 274.5 | 平行 | 第10组(播音主持类) | | 艺术类 (平行组首选物理) | 平行 | 第14组(美术类) | 278.1 | 平行 | 第15组(音乐类) | 298.3 | 平行 | 第16组(音乐类) | 291.9 | 平行 | 第17组(舞蹈类) | 278.2 |
湖南女子学院2021年湖南省艺术类本科批征集志愿投档线 科类 | 志愿类型 | 专业组名称 | 投档线 | 艺术类 (平行组首选历史) | 征集 | 第4组(美术类) | 283.5 | 征集 | 第5组(音乐类) | 294.4 | 征集 | 第9组(舞蹈类) | 280.6 | 征集 | 第10组(播音主持类) | |
湖南女子学院2021年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 (一)除新疆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专业采用新疆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外,其他拟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统考或联考成绩。报考学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市、区)相应艺术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学校投放了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前提下,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专业成绩再相同,则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2.音乐类、舞蹈编导专业在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3.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在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前提下(其中专业成绩使用该专业在生源省份所对应科类的专业成绩),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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