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2021年重庆市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线
绘画(含中国画、油画方向):232.54
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产品设计):232.52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231.94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256.50
舞蹈表演:244.07
表演:246.60
播音与主持艺术:223.45
戏剧与影视学类(含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摄影与制作):820.00
重庆大学2021年外省市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线(暂未公布)
招生科类:
对文理科合并的省份,我校文理兼收;对严格区分文科计划和理科计划的省份,我校只招收文科考生。综合改革省份,对选考科目严格区分物理科目组合计划和历史科目组合计划的省份,我校原则上只招收历史科目组合的考生。
专业成绩要求:
我校2021年艺术类各专业不组织校考,录取时认可各省相应类别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报考我校相关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所在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相应类别专业省级统考(或联考),并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证。
文化成绩要求:
(1)报考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设计学类、绘画专业(类)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相应专业本科控制分数线;
(2)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相应专业本科控制分数线上20分;
(3)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类)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办确定的相关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录取原则:
对各省依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投档进我校的、且符合我校“招生对象及条件”要求的考生,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录取:
1.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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