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招生计划162人、录取最低分 515 分、录取最低位次B-11315; 动画:招生计划80人、录取最低分513分、录取最低位次 B-11698; 数字媒体艺术:招生计划 65人、录取最低分514分、录取最低位次 B-11411; 视觉传达设计(中韩 2+2 学分互认班) :招生计划30人、录取最低分512 分、录取最低位次B-11768; 表演:招生计划51人、录取最低分519分、录取最低位次E-00443 戏剧影视表演(专科):招生计划80人、录取最低分464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招生计划63人、录取最低分511 分、录取最低位次G-00818 播音与主持(专科):招生计划25人、录取最低分488分、录取最低位次G-01220 广播电视编导:招生计划24人、录取最低分520分、录取最低位次 H-02639 广播电视编导(中韩 2+2 学分互认班) :招生计划 40人、录取最低分502 分、录取最低位次H-03412 戏剧影视文学:招生计划35人、录取最低分513分、录取最低位次 H-02951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科-编导统考):招生计划48人、录取最低分495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科-摄制统考):招生计划10人、录取最低分490 宁波财经学院2021年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暂未公布) 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 我校美术类、影视表演类、编导类、播音主持类、摄制类等的艺术专业均采用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报考对象和条件参照各省艺术类统考安排和要求执行,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规则为准,如生源所在省未定录取规则,则按照以下规则录取: 1、美术类: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位次号从高到低录取。 2、影视表演类: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位次号从高到低录取。 3、播音主持类: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位次号从高到低录取。 4、编导类: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位次号从高到低录取。 5、摄制类: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位次号从高到低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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