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综合分最低分 | 位次号 | 美术统考 | 绘画 | 50 | 569 | B-02303 | 美术统考 | 设计学类 | 96 | 573 | B-01951 | 美术统考 | 数字媒体艺术 | 76 | 568 | B-02421 | 美术统考 | 动画 | 66 | 563 | B-02984 | 美术统考 | 美术学(师范) | 50 | 591 | B-00807 | 音乐统考 | 音乐学(师范) | 52 | 548 | C-00277 | 舞蹈统考 | 舞蹈学(师范) | 19 | 530 | D-00078 |
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暂未公布)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含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绘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采用各省艺术类统考(或联考)成绩,不组织校考。 1、新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2、其余省份:若生源省有综合分换算的统一规定,则我校按照该省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无统一规定,由高校自行确定综合分换算规则,则我校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40% + [(专业省统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60%]。 (2)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绘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50% + [(专业省统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50%]。 (3)同分原则: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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