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表演类 表演专业的录取原则: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有专业统考的省(区、市)考生须取得本省(区、市)统考专业合格证,在此基础上按以下原则进行录取: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取得东华大学表演专业考试合格证,所有考生按学校专业考试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2021年我校表演(服装表演)专业录取最低校考名次为第43名 2021年我校表演(影视戏剧)专业录取最低校考名次为第71名 二、美术与设计学类 1、采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省份: 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甘肃 (1)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 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 说明:专业考试成绩为省(区、市)专业统考成绩。 (2)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投档的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3)同分排序原则 考生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省(区、市)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4)其他说明 如省(区、市)录取规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 2、采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省份 海南、内蒙古、宁夏、青海、西藏、新疆、云南、山西、陕西和港澳台侨地区 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省份不做分省计划,考生须校考成绩合格,在此基础上所有考生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 说明:专业考试成绩为校考成绩。 考生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省(区、市)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考生参加我校专业校考时,须填写专业志愿。如报考专业为省级统考专业,考生还须统考成绩合格。考生在我校校考志愿填报时所有专业都可以填报,未填报的专业视为考生放弃该专业,将无法取得该专业的合格证,高考填报志愿时不能填报该专业。高考录取时,录取和调剂仅限取得合格证的专业,高考录取时专业调剂的顺序按照校考专业填报的顺序进行(包括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3、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等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满分为150分)。 4、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为150分),课程用英语授课,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 省份 | 专业名称 | 最低综合分 | 安徽 | 数字媒体艺术 | 596.02 | 视觉传达设计 | 590.51 | 产品设计 | 576.01 | 艺术与科技 | 575.26 | 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574.5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 | 573.51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572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571.75 | 环境设计 | 570.76 | 不分文理最低 | 570.76 | 北京 | 产品设计 | 455.2 | 视觉传达设计 | 454.4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453.2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50.2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 | 448.6 | 环境设计 | 447 | 不分文理最低 | 447 | 福建历史 | 环境设计 | 463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61.6 | 产品设计 | 458.8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 | 455.6 | 数字媒体艺术 | 454 | 艺术与科技 | 450.4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446.4 | 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446 | 历史最低 | 446 | 福建物理 | 视觉传达设计 | 460.4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60 | 物理最低 | 460 | 甘肃 | 视觉传达设计 | 460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53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 | 451.6 | 产品设计 | 447 | 环境设计 | 445.6 | 不分文理最低 | 445.6 | 广东 | 数字媒体艺术 | 458.4 | 艺术与科技 | 458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55.8 | 视觉传达设计 | 452.8 | 产品设计 | 451.2 | 环境设计 | 447.2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 | 444 | 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429.4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426.6 | 不分文理最低 | 426.6 | 广西理科 | 视觉传达设计 | 495.6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74.6 | 理科最低 | 474.6 | 广西文科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507.4 | 环境设计 | 478.6 | 产品设计 | 476.6 | 文科最低 | 476.6 | 贵州 | 数字媒体艺术 | 506.45 | 产品设计 | 483.33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78.86 | 不分文理最低 | 478.86 | 河北 | 数字媒体艺术 | 479.2 | 视觉传达设计 | 462.3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61.85 | 艺术与科技 | 461.55 | 环境设计 | 460.6 | 产品设计 | 457.7 | 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455.3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 | 451.65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451.5 | 不分文理最低 | 451.5 | 河南理科 | 环境设计 | 461.6 | 视觉传达设计 | 460.4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55.6 | 产品设计 | 411.2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 | 408.8 | 理科最低 | 408.8 | 河南文科 | 数字媒体艺术 | 488.4 | 视觉传达设计 | 476.6 | 艺术与科技 | 413.6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 | 406.6 | 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401.4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396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391.4 | 环境设计 | 379.6 | 产品设计 | 377.8 | 文科最低 | 377.8 | 黑龙江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66 | 视觉传达设计 | 464.2 | 产品设计 | 456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 | 452.4 | 不分文理最低 | 452.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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