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科类 | 录取批次 | 我校录取分 | 平行投档分 |
浙江 | 设计学类 | 本科一批 | 577.75 | |
湖南 | 设计学类 | 提前批非平行组 | 539.75 | |
江苏 | 设计学类 | 第2小批平行志愿 | 547.25 | 538 |
河北 | 设计学类 | 本科提前批B段 | | 573.988 |
山东 | 设计学类 | 艺术统考批 | | 585.55 |
设计学类专业录取原则
美术统考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招生省份该专业类别所在批次控制线,经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所在省份若无相关依据,则参照浙江省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
综合分计算办法:综合分=文化成绩总分(当批次总分折算成75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算成750分制计)×50%。若所在招生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则按照招生省份所在批次的综合分计算办法执行。
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75分(总分150分制计)。若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英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最高降分不超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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