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录取规则 音乐类、美术类、表演类(服装表演)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 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暂未公布) 省外录取原则 1. 对于所在批次(科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区、市):按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原则,择优录取。 2. 对于所在批次(科类)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省(区、市): (1)音乐、舞蹈类专业: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统考(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 (2)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统考<联考>专业分数×60%+高考文化分数×40%)。综合成绩相同时,统考(联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3)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相应分数线之后,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统考(联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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