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详见中国美术学院教务网http://jwc.caa.edu.cn 第七章 录取办法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第十七条 学校开设的艺术学门类下所有专业以及建筑学类专业文理兼招,属于艺术类第一批录取,具体录取批次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工业设计专业安排在普通类录取,具体录取批次按计划投放省份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录取规则 (一)学校属于专业考试自主命题的艺术院校。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的报考专业如为所在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应先参加所在省统考,省统考合格后,参加学校自主命题的专业考试成绩才有效。请考生咨询所在省份所报专业的统考合格要求,我校将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统考专业合格要求执行。 (二)报考我校的全国考生均按我校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进行录取,我校将参考浙江省普通类新一段线的75%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学校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我校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依次从第二志愿、服从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按此录取仍未完成该专业招生计划的,由学校招生委员会调剂录取。 (三)学校不限生源省份,不限男女生录取比例。 (四)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五)学校开设的艺术学门类下所有专业以及建筑学类专业不区分文理科按统一标准录取。(不分省份,高考文化课成绩以满分750分计算,满分不是750分的折算成750分),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艺术学理论类专业:符合各省统考要求的报名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2)建筑学专业:省级美术与设计类统考合格的报名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3)其他艺术类专业:本校自主命题的专业复试考试分数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后,以专业复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综合分,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综合分排名并列时,专业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复试成绩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综合分折算公式: 综合分 = 专业复试成绩总分÷专业复试成绩满分×60 +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高考文化课满分×40 (六)工业设计专业录取按计划投放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投档规定执行,进档考生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分别以物理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七)对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八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证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本章程规定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的,视情节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一条 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取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学费标准:每生15000元/学年(其中艺术学理论类专业每生6000元/学年)。住宿费按规定另行缴纳。 第二十二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可申请助学贷款(最高额为8000元/年),鼓励学生在生源地申请。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慎重做出报考选择。 |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