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肇始于1902年的陕西大学堂和京师大学堂速成科仕学馆。现为首批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建设院校、教育部与陕西省共建高校。在长期的发展历程中,西北大学形成了“发扬民族精神,融合世界思想,肩负建设西北之重任”的办学理念,汇聚了众多名师大家,产生了一批高水平学术成果,培养了大批才任天下的杰出人才,享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社会声望,被誉为“中华石油英才之母”“经济学家摇篮”“作家摇篮”。
三、报考条件 1.考生须符合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报考条件和各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 2.身体健康,无色盲、夜盲等症。 3.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的美术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 四、录取原则 考生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不低于80分,结合本人志愿,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专业课同分时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五、注意事项 1.具体招生计划详见2021年各省招办公布的志愿填报指南或我校公布的2021年招生计划。 2.对各省级招办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依照已公布简章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退。 3.我校美术学、设计学类、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限选考科目。 4.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校以英语教学为主。 5.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和动画专业按照设计学类大类招生,学生进校后参与大类内专业分流。 6.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时,比较单科成绩顺序,遵照《西北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中文化课各单科比较顺序执行。 7.学费以陕西省物价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8.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即取消其学籍。 9.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艺术类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六、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区学府大道1号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9-88302211 E-mail:zsb@nwu.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nw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b.nwu.edu.cn/ 若教育部有新政策出台,以教育部政策为准。本简章由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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