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信阳学院没有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二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为信阳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的纲领性文件,未尽事项,详见各类具体招生简章。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信阳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热线:0376-3083333 0376-3097777 招生咨询手机:15803975677 15803975877 招生办网址:http://zs.xyu.edu.cn/ 电子信箱:xyxyzsb@126.com 招生办官方微信:hrxyzsjyb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新七大道西段 邮 编:4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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