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美术类 1、集合地点:淄博四中校本部国际部楼。 2、考试测试内容及评分: ①上午:素描基础-静物写生,满分70分,以自然光照条件下的静物组合形式为主。 ②下午:色彩基础-水粉写生,满分30分,以自然光照条件下的静物组合形式为主。 说明:试卷尺寸:四开,由学校提供。考试详细要求见考生须知。 (四)书法类 1、集合地点:淄博四中校本部科技楼。 2、考试测试内容及评分: 仅限毛笔书法,考试内容为三项,每项考试内容均按100分计分,总分取三项平均分。①自选字体临摹。学校依据考生报名表填报的临摹字帖提供临摹复印件,考生按照临摹复印件进行临写。 ②指定字体临摹。学校提供临帖复印件,指定字体临摹。 ③指定内容创作。内容为20字古诗。 学校提供书写用纸,书写用纸为四尺三开,其他物品自备。具体要求见考生须知。 四、成绩公布及录取办法 (一)成绩公布 1、专业成绩公布: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6月23日在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zbsz.net)公布专业测试成绩,公示专业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可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或初中学籍号登录查询。 2、专业合格认定办法: (1)体育类专业合格证认定:按各专项招生计划的1:3确定专业合格名额。专业成绩50分以下者不认定专业合格(具体评分标准见考生须知)。 (2)艺术类专业合格证认定:按各专项招生计划的1:3确定专业合格名额;若考试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3倍,则按招生计划的2倍发放专业合格证;若考试人数少于该专业招生计划的2倍,学校将申请适当核减该专业招生计划。 (二)录取办法 1、录取办法: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专业测试成绩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计算综合分,从取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中,按照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并列时,先后参考专业测试成绩、会考科目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语数英三科成绩之和的顺序进行录取。各专业比例如下: ①体育类: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30%、专业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综合分。综合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470×100)×0.3+专业成绩×0.7。 为保障学校相关专业活动的正常进行,田径项目现场测试专业成绩达到二级运动员水平的考生,不考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参照综合分排名,直接进入预录取名单。田径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二级运动员水平的考生综合分相同时,女生优先录取。健美操项目综合分相同时,男生优先录取。 ②音乐类: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40%、专业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分。综合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470×100)×0.4+专业成绩×0.6。 为保障学校相关专业活动的正常进行,音乐类中声乐主项和器乐主项共招生15人,其中器乐主项录取最多不超过3人。 ③美术、书法类: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60%、专业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分。综合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470×100)×0.6+专业成绩×0.4。 2、网上志愿填报:6月28日,初中学业水平成绩公布后,获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根据本人的专业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2021年淄博市艺术体育特长生报名要求和安排,由考生本人登录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http://zkzs.zbedu.net/)特长生志愿填报模块,第一志愿选报我校。未取得体育艺术合格证的考生填报无效。 3、录取程序:6月30日前,由学校按照招生方案要求,依据综合分成绩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县教体局审核确认并提交招生管理平台,由市教育局复核并公布录取结果。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监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绍华 副组长:朱文玉 组 员:路恒云 常 华 尹明哲 闫秀梅 王秀娟 职 责:负责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工作。制定招生计划,招生方案及政策,负责专业测试的实施及成绩公布、专业合格学生的认定公示、专业生的预录取等工作。 2、纪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路恒云 组员:耿鸿飞 于 峰 苏同霁 职责:负责整个招生的纪检工作,做好对整个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监督,参与命题、阅卷环节和外聘评委的监督并做好详细记录;监督参与此次招生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公正裁决,规范组织,严格杜绝徇私舞弊,考试过程全程录像。建立并完善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监督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结果公示。对于违反招生工作纪律人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所有考生认真遵守考试纪律,服从学校监考教师(裁判员)管理,对考试中出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服从管理的考生,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电话:0533-5171271
附件: 1.《淄博第四中学2021年艺体特长生招生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 2.健美操专项竞技音乐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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