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介绍
三、报名、填报志愿和考试 考生报名、填报志愿和考试均按各地省级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地点、办法进行。 四、录取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为 10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为 100%。 2.进档考生按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如高考总分相同,不分文理科(含综合改革)的省(市)在录取时按当地省级招办制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处理(上海考生按同分规则处理后仍同分者,参考我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中的相关内容择优录取),分文、理科的省(市),在录取时文科以语文、外语、数学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录取;理科以数学、外语、语文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录取。 4.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5.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6.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五、学费和住宿 学费:10000 元/学年。 住宿:住宿费 1200 元/学年。其中上海生源住宿视学生实际情况安排。 六、资助政策 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人民奖学金、傅成贤奖学金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七、咨询和联系 招生办公室网址:jwc.shcmusic.edu.cn 联系电话:021-64310421,64316349 地址:上海市汾阳路 20 号(邮编:200031) 邮箱:zb@shcmusic.edu.cn <mailto:zb@shcmusic.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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