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文化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河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满分750分。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考生须从历史、物理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参加考试。其中,历史、物理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应在相应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报考选择性考试科目。 五、批次设置 艺术类招生分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两个批次。每次志愿填报时(集中填报志愿或征集志愿),同一批次(段)只能选择一个科类填报,各科类不能同时兼报。兼考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同一批次(段)可兼报两类统考专业志愿,如未兼考音乐教育类,则只能报考音乐表演类统考专业志愿。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须符合高校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艺术类专业批次设置等具体规定另行制定。 六、录取 (一)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河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实行以“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择优录取,平行志愿填报数量为70个。各类别省级统考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等5项省级统考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播音与主持类省级统考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使用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河北省戏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依据考生省际联考成绩择优录取,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顺序志愿投档模式。 (二)按照教育部规定,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普通类专业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等要求,按高校规定执行)、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顺序志愿投档模式。 (三)按照教育部规定,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四)按照教育部规定,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高校如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提前告知考生应参加的省级统考对应科类及录取要求,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五)按照教育部规定,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式进行招生。 (六)艺术类专业投档录取等具体规定另行制定。 七、违规处理 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违规行为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艺术类专业统考各考点配备手机智能安检门,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考试封闭区域。对在河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等严肃处理,并按规定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在考试中组织团伙作弊的,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向考场外发送、传递及接收试题(答案)信息实施作弊的,伪造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高考1至3年的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二)对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和省际联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有关高校须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 (一)考生应密切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hebeea.edu.cn)、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hbsksy)和各承办院校网站发布的考试安排、考生须知等相关公告,及时掌握艺术类招生政策和专业考试有关要求。 (二)参加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交通食宿自理。 (三)本简章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有新的规定,以新的文件和精神为准。相关政策要求如有变化,以最新公告内容为准。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年度招生文件执行。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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