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西省 绘画计划4人,录取4人,最低488.75408173; 设计学类计划6人,录取6人,最低491.25397128。 说明:①山西绘画和设计学类录取时为2个不同的投档单位,投档规则为:文化课成绩×0.5+专业课成绩×1.25作为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投档。②我校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规则与山西投档规则一致)。 2、山东省 绘画专业计划5人,录取5人,最低综合成绩494.25分;设计学类计划15人,录取15人,最低综合成绩500分。 山东省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750/300×50% 3、广东省 计划10人,投档10人,最低投档成绩489分。根据我校艺术类录取规则进行专业分配后,绘画专业计划4人,录取4人,最低综合成绩489.25分;设计学类计划6人,录取6人,最低综合成绩491.75分。 说明:广东艺术投档规则为:文化课成绩×0.5+专业课成绩×2.5×0.5作为总成绩,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我校艺术类录取规则为:按照高考文化课与艺术专业课的综合分(文化课成绩×50%+专业课成绩/300×750×50%),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河南省 (1)美术类:历史类绘画专业计划70人,录取70人,最低515.75分、设计学类专业计划139人,录取139人,最低519.25分;物理类绘画专业计划11人,录取11人,最低510.25分、设计学类专业计划20人,录取20人,最低515.25分。 (2)音乐类:历史类音乐学(音乐教育类,主项声乐)计划27人,录取27人,最低517.25分、音乐学(音乐教育类,主项钢琴)计划26人,录取26人,最低512.75分;物理类音乐学(音乐教育类,主项声乐)计划1人,录取1人,最低542.5分、音乐学(音乐教育类,主项钢琴)计划1人,录取1人,最低555分。 说明:艺术本科批各专业均为“学校+专业”志愿按1:1投档。以上最低分均为综合成绩,学校使用河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规则为:文化课成绩×50%+专业课成绩/300×750×50%(即文化课成绩×0.5+专业课成绩×1.25),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江苏省 (1)艺术历史类计划18人,投档18人,最低投档成绩:绘画501分(全省同分排名第1)、设计学类505分。根据我校今年招生计划及美术类录取规则进行专业分配,绘画专业录取6人,最低综合成绩509;设计学类录取12人,最低综合成绩512.25分。 (2)艺术物理类设计学类专业计划2人,投档2人,最低投档成绩498分(全省同分排名第2)。根据我校今年招生计划及美术类录取规则进行专业分配,设计学类录取2人,最低综合分513.5分。 说明:①江苏省美术类投档规则: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②我校艺术类录取规则为:按照高考文化课与艺术专业课的综合分(文化课成绩×50%+专业课成/300×750×50%),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