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山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教体〔2024〕13号)和《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山市普通高中艺术类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教体通〔2024〕63号)的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艺术生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规范地进行,制定本方案: 我校成立了艺术生招生工作领导组、纪检组、工作组,保密组,各负其责,相互监督。 (一)领导机构 1.领导组 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以分管体艺副校长、学校领导班子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2.纪检组 组长由学校纪委书记担任,组员由纪委委员担任。 3.工作组 组长由体艺处主任担任,以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年级正副主任为主要成员的工作小组。 4.保密组 由总务处副主任担任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任组员,成立保密组。 (二)岗位职责 1.领导组岗位职责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艺术生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学校艺术生招生工作的总体方案,全面管理艺术生招生工作进程。统筹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考试实施情况,协调重大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考试工作全面开展和落实。 2.纪检组岗位职责 对招生工作实行监督检查,严把“纪律关”,确保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以及选拔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3.工作组岗位职责 安排部署招生宣传、咨询、资格审核、信息报送等工作。落实艺术生招生录取工作流程及工作纪律。协调并解决艺术生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4.保密组岗位职责: 负责成绩数据安全保密。
我校计划招收舞蹈类8人。各类别考试说明详见《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山市普通高中艺术类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教体通〔2024〕63号)。
(一)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为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山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教体〔2024〕13号)规定符合我校报考资格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已报名参加我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艺术素质测评等级必须达到A等级(外市符合条件的考生如没有艺术素质测评成绩,请提供所在市音乐美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的证明,需加盖学校公章)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参加考试。报考舞蹈类的考生,要求身高须达到男165CM以上,女158CM以上,身体比例协调。 (二)报名办法 1.凡符合艺术生招生条件且需要报考的考生,必须在5月28日上午11:00至6月1日下午4:00自行登录中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报名,报名网址: https://10.25.1.66:8004/(内网); https://61.142.114.234:8004/(外网)。 2.艺术素质测评等级成绩由考生毕业学校艺术教师用教师账号登入系统导出,加盖毕业学校公章,考生扫描成PDF文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三)报名资格确认 学生报名时间截止后,我校将于6月13日前在中山中考信息管理系统中对考生填报的资料进行审查、核验,并录入审核意见。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将通过中山市华侨中学官方网站https://zsqz.zsedu.cn于6月14日前进行公布,公示期为5天。 04 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24年7月4-5日 考试地点:舞蹈类安排在中山市实验中学参加考试。 详细考试时间和安排见舞蹈类别校际联考考试方案。 05 舞蹈类:准考证由中山市实验中学打印并盖章,2024年6月24日—26日,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到中山市实验中学行政楼致远大楼五楼综合办领取后分发给考生。 联系人:侯老师、许老师。 联系电话:0760-88331091 06 术科测试总成绩及入围名单公布 (一)术科成绩 舞蹈类考生术科测试总成绩满分为6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公布时间:2024年7月7日前 (三)公布方式: 考生的术科成绩将在中山市华侨中学官方网站https://zsqz.zsedu.cn上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含考生姓名、性别、毕业学校、考试项目、考试成绩(总成绩和各项目成绩)。 如果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在成绩公布后一天内,可向考点学校提出复查申请。 07 志愿填报 艺术类考生可填报两个学校的志愿,中考志愿填报期间,考生可进入中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已报名学校的艺术类招生志愿并确认,方可参加艺术类招生投档。 08 (一)根据《中山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方案》(中教体〔2024〕13号)和《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山市普通高中艺术类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教体通〔2024〕63号)文件精神和录取要求进行录取: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必须达到C等级或以上,考生的考查科目等级总分至少达到8分。 (二)舞蹈类考生术科测试总成绩不得低于420分。 (三)艺术生中考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总分B的A等级线对应分数。 (四)艺术类投档时,依据招生计划,按计分科目总分(满分600分)×60%+术科成绩(满分600分)×40%合成投档总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中考文化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校艺术类招生文化成绩要求、术科成绩最低要求、符合考查科目等级总分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 (五)若投档计划数末位出现两人或以上投档总分相同时,术科成绩高者优先,若术科成绩也相同,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投档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将转为我校A类计划 (六)艺术类招生录取时不享受高中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凡被录为我校艺术类的考生,必须签订相关艺术生培养协议书,严格按要求参加学校相应的艺术训练和表演。 09 其他事项 (一)参加专项(术科)测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等有效证件。 (二)本方案涉及政策与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文件不一致时,以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文件为准,本方案由中山市华侨中学招生考试领导组负责解释。 咨询与申诉 (一)咨询电话:中山市华侨中学体艺处办公室 0760—88700325 (二)投诉电话:中山市华侨中学纪委0760—88722683 (三)中山市华侨中学官方网站 https://zsqz.zsedu.cn
|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