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二中学(简称“南宁二中”)直属于南宁市教育局,是广西首批重点中学、广西首批示范性高中、首批国家级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校。学校创办于1906年,现有高中部(凤岭校区)、初中部(新民、青运校区)和国际部,形成了现代化、国际化、集团化发展格局。学校践行“启牖智慧,活泼身心”的校训,坚持五育并举,实施“尊重差异,遵循规律,深挖潜能,充分发展,教学相长”的魅力教育理念,培育魅力师生,教育教学成就引领广西。学校先后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心理辅导特色学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是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数十所全国重点大学的优质生源基地。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五育并举,促进学生的个性和潜能发展,实现全面育人,我校根据南宁市教育局特长生招生工作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学生自愿选择的原则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2.特长生应参加由南宁市统一组织的2025年中考。 3.特长生录取后按指令性招生收费。
二、招生项目及人数 2025年特长生计划招收69人,采用宁缺毋滥的原则,如果该项目报名考生均未达到学校拟录取的要求,允许该项目录取名额有空缺。科技创新类、体育类、艺术类三大类之间及各类不同项目之间(注:包括每个类别当中的每个具体项目,如体育类中的男子足球与女子足球之间)的录取名额不互相调剂。各项目名额分配如下: 1.科技创新类(共19人):信息学4人、机器人6人、科技创新人才9人; 2.体育类(共25人):男子足球6人、女子足球3人、男子篮球2人、男子重剑1人、男子佩剑1人、男子羽毛球2人、女子羽毛球2人、男子网球2人、女子网球1人、女子乒乓球1人、女子田径2人、女子啦啦操2人。 3.艺术类(共25人):美术5人、舞蹈5人、管弦乐器15人,其中:二胡1人、琵琶1人、扬琴1人、独弦琴1人、大提琴(民乐团)1人、大提琴(交响乐团)1人、小提琴3人、长笛1人、单簧管1人、双簧管1人、小号1人、长号1人、小军鼓1人。 三、招生条件
1. 基本条件 (1)具有南宁市区户籍、参加南宁市区中考的2025届初三应届毕业生。
(2)品学兼优。
(3)南宁市区中考分数等级要求为总分A及以上(含A),单科成绩不能出现C、D或E。
2. 专业条件 (1)信息学特长生报名条件 ①初中阶段取得CSP-S第二轮一等奖。 ②数学和物理中考成绩均为A及以上(含A)。
(2)机器人特长生报名条件 ①需同时具备较强的搭建能力与编程能力,初中阶段参加过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或地级市教育局主办的相关机器人竞赛(以奖状或证书落款印章为准),并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主办的相关机器人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含二等奖),或者获得地级市教育局主办的相关机器人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含一等奖)。注:纯数字作品或软件类比赛项目奖状或证书不作为报名条件参与报名。 ②数学或物理的中考成绩必须为A及以上(含A)。
(3)科技创新人才报名条件 ①思想品质优秀,热爱学习,热爱科学,对科技创新有强烈的兴趣; ②曾在初中学段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或广西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学会颁发的可以证明本人科学素养的相关证书。 注: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才可以报名。
(4)体育特长生报名条件 ①足球、篮球 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含二级)或者具有以下成绩之一:初中阶段获得城区级体育主管部门或教育部门举办的竞赛团体第一名;市级体育主管部门或教育部门举办的竞赛团体前三名;省、自治区体育主管部门或教育部门举办的竞赛团体前五名;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举办的竞赛团体前八名。 ②击剑、羽毛球、网球、田径、乒乓球 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含二级)或者具有以下成绩之一者:初中阶段获得市级体育主管部门或教育部门举办的竞赛第一名;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主管部门或教育部门举办的竞赛前三名;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举办的竞赛前八名。 ③啦啦操 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含二级)或具有以下成绩之一者:初中阶段获得直辖市体育主管部门或教育部门举办的竞赛第一名;省、自治区体育主管部门或教育部门举办的竞赛第一名;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举办的竞赛前三名。 注:体育特长生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考前一个月内的三甲医院体检健康证明(入职体检),报名时交原件,作为录取参考依据。
(5)美术特长生报名条件 ①身体健康且无色盲、色弱,热爱美术,美术基础扎实。初中阶段(2022年9月—2025年6月)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比赛中获地市级三等奖及以上等级奖项。 ②美术特长生被录取后必须在学校参加美术专业学习和文化学习,高考以考取全国八大美院、综合性重点大学美术专业为学习目标。不认可本条说明的考生请谨慎报考。
(6)舞蹈、管弦乐器特长生报名条件 ①获奖证书 舞蹈特长生:初中阶段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地市级(或地市级以上)舞蹈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 管弦乐器特长生:初中阶段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地市级(或地市级以上)对应报考项目的管弦乐器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 ②考级证书 小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小军鼓、二胡、琵琶、扬琴、独弦琴对应报考项目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获7级以上(含7级)证书,舞蹈、大提琴、小号、长号对应报考项目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获6级以上(含6级)证书。 大提琴考生在民乐和西洋乐类别二选一进行考试,录取后民乐类大提琴考生服务于民乐团,西洋乐类大提琴考生服务于交响乐团。 以上①、②点具备一条要求即可报名。 注:舞蹈特长生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考前一个月内的三甲医院体检健康证明(入职体检),报名时交原件,作为录取参考依据。舞蹈、管弦乐器特长生要求高中在校期间,必须举行一场专业汇报音乐会(可以个人形式开,也可以集体形式开)。入校后所有特长生须无条件服从学校相关训练安排(包括高三)。
四、招生程序
1. 材料准备 中考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考生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有关特长项目的主要证书原件(获奖证书原件;体育特长生须带比赛秩序册原件;有运动员等级证书的体育特长生须带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舞蹈、管弦乐器特长生须带获奖证书原件或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原件;其他类别特长生须带证明自己符合特长生招生条件的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体育、舞蹈特长生须提供考前一个月内的三甲医院体检健康证明(入职体检)。
2. 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7月10日10:00-12:00,14:00-17:00; 报名地点:南宁市云景路66号南宁市第二中学凤岭校区智睿楼202、203教室。
3. 资格审核 将各种相关资料材料交工作人员查验: (1)中考准考证原件; (2)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3)特长主要证书原件(获奖证书原件;体育特长生须带比赛秩序册原件); (4)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凭运动员等级证书报名的体育特长生须提供); (5)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原件(凭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报名的舞蹈、管弦乐器特长生须提供); (6)体育、舞蹈特长生须提供考前一个月内的三甲医院体检健康证明(入职体检)。
4. 资格确认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填写《南宁市第二中学特长生报名表》(贴上1寸免冠照片)和《公办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诚信承诺书》(考生及法定监护人共同签名并按手印),附上以下材料交至报名处(复印件均只需提供一式一份): (1)中考准考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有户号、详细地址、户主姓名、带有公章的首页及考生本人《常住户口登记卡》那一页的复印件); (3)特长主要证书复印件; (4)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凭运动员等级证书报名的体育特长生须提供); (5)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复印件(凭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报名的舞蹈、管弦乐器特长生须提供); (6)体育、舞蹈特长生须提供考前一个月内的三甲医院体检健康证明(入职体检)。
5. 资料领取 交表后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登记,领取测试安排资料。
6. 参加测试 2025年7月11日上午8:00考生到达南宁市第二中学凤岭校区智睿楼202、203教室候考室集中(迟到超过15分钟取消考试资格),再由引导员统一引导考生至对应考点,信息学特长生考生到智知楼301教室候测;机器人特长生考生到启天楼二楼206网络教室候测;科技创新人才特长生考生到智知楼四楼候测,具体安排根据报名人数确定;体育特长生考生分别到凤岭校区体育馆、400米运动场、国际部负一楼教室候测;舞蹈特长生考生到国际部一楼舞蹈练功房候测;管弦乐器特长生考生到启天楼一楼圆形小剧场候测;美术特长生考生到智知楼206教室候测。(具体测试方案详见附件)各学科现场公布考生最终成绩,并由考生进行成绩确认。
7. 成绩公布 2025年7月11日,测试结束后在南宁市第二中学官方网站和凤岭校区行政楼一楼公告栏公布所有参加测试考生的报名条件和测试成绩。
8. 专业条件 2025年7月12日-14日,在南宁市第二中学官方网站和凤岭校区行政楼一楼公告栏公示拟录取特长生名单及拟录取特长生简况。
9. 审核录取 2025年7月15日,学校将特长生预录名单报市中招办审核。特长生正式录取名单以市中招办审批通过的名单为准。
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特长生招生整个过程。
五、特长生招生应急预案 1.服从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出现突发事件,及时汇报,并做好疏散和救护工作。 2.测试全过程进行现场录像,学生抽签、候考后进入专项测试区域。考生陪同人员一律不能进入考场,须在学校指定场所等待。 3.为确保测试过程顺利、安全,艺术、体育测试前,对场地、器材进行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准备活动;测试中巡视、指导,防止测试中伤害事件发生。 4.安排专业医务人员在测试场外待命,艺术、体育测试期间如有学生意外受伤,须以最快速度处理,并立即通知家长。 5.体育测试期间若因天气原因或者受其他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影响,测试教师有权现场更改测试时间、地点。
六、招生工作纪律和违纪行为处理规定 1.廉洁自律要求。所有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评委不得接受或索要考生及其家长的礼金礼品;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录取的宴请和其他活动;不得参与社会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辅导活动;不得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不得参加有悖招生公平公正的私下活动。 2.保密和回避纪律要求。所有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评委不得擅自泄露与招生工作有关的资料与信息。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本校特长生的教职工必须主动回避。非招生工作人员、评委不得进入考试、录取场所。 3.考生和家长要坚守诚信原则,如实提供报考资质证明材料,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有关中学等部门、机构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或协助考生虚构事实、故意隐瞒事实取得录取资格。 4.对任何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和其他提供与事实不符材料、故意隐瞒事实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考生,以及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南宁市第二中学所有。 咨询电话: 0771-6114368(科研处) 0771-6114234(教务处) 南宁市第二中学投诉举报邮箱:nnezjw@163.com。 南宁市第二中学 202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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