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师大附属宁波市四明中学创办于1999年,是宁波市中山路上唯一的一所市教育局直属公办普高,浙江省首批二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学校始终秉承“真以致学,诚以育人”的办学理念,形成了“抱诚守真,精诚团结”的校风。作为广电艺术特色示范校,我校24年来始终如一坚持走广电艺术特色发展之路,致力于培养全面发展的艺术人才,每年向各类艺术院校或综合类大学输送优秀生源,众多优秀毕业生被省、市各电视台及新媒体录用,“方正通达的四明人”足迹遍布各地。2024年4月和11月,学校先后获批成为“宁波市‘钱湖美育’实验基地学校”“浙江省语言文字特色学校”。 一、培养目标 以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较高的媒介素养、艺术修养和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艺术人才为目标。 二、招生对象及计划 以培养计划招收艺术班2个,共80人。 面向宁波中心城区(海曙、江北、鄞州、高新)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初中阶段在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文化宣传部门参与组织的艺术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荣誉,或掌握一定艺术技能,具有较高艺术素养的应届初三学生。2.热爱艺术、品学兼优、身心健康、仪态得体。 培育方案(一)独立组班个性化:在确保学生特长培育的基础上,实现学生在共同成长轨道上的个性化差异发展。(二)学程规划科学化:由学校各教研组骨干教师承担文化课教学任务,依据学生特点制定针对性的三年高中学程规划,高考科目限定为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三)专业课程特色化:构建具有四明特色的广电校本课程体系,建立 “1+N” 专业教师资源群,即以本校专业教师为核心,以高等院校、专业机构、杰出校友、社会资源等为补充,组建专业教学团队。(四)生涯指导体系化:推行“文化课教师+艺术教师”双师协同机制,围绕学业发展、专业探索、生涯规划、心理健康以及家校共育等多个维度,开展“全员、全程、全方位” 的指导服务。(五)实践平台多元化:校内以 “广电艺术中心”和“学生新闻中心”为实践平台;校外与浙江传媒学院、宁波人民广播电台、宁波都市传媒(宁波晚报、现代金报)等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同时与杭州、绍兴、嘉兴等十所省内传媒特色高中组建 “浙江省广电艺术类特色学校联盟”,与浙江传媒学院共建 “浙江省媒介素养教育实践基地”,为学生搭建可持续发展的多元化实践平台。(六)硬件设施专业化:配备宁波市普通高中最专业、最齐全的功能教室及设施设备,为广电艺术专业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保障。 四、报名办法和专业测试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按照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的通知,登录“宁波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自主招生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17日(星期六)8:00至5月19日(星期一)17:00。 (二)报名结束后将参照招生简章第三条“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学生参加专业测试统考。 (三)该专业测试实行市统测,具体测试内容请查阅宁波市教育考试院公众号发布的《2025年宁波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艺术类、体育类统测项目考试简章》。 (四)专业测试总分:100分;合格标准:60分 六、录取办法 (一)艺术班的综合成绩计算方法(α为中考成绩所占百分比)
(二)中考成 (三)录取方式: 考生符合相应项目的中考成绩最低要求,且专业测试成绩合格,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录取中出现综合成绩同分时,以专业素质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素质测试成绩相同,则按高中段招生同分规则执行。 (一)收费标准:学费每学期1000元,代办费每学期450元; (二)住宿情况及费用:住宿费每学期350元; 学生公寓设施齐全,宿舍房间宽敞明亮、整洁干净,配备提供24小时热水的独立卫浴、空调、固定电话等。学生宿舍分为4人间和6人间。经学生申请,学校审核,根据家庭住址,优先考虑离校较远的学生。 (三)招生热线:王老师、夏老师56117069,朱老师、胡老师56117068,马老师、王老师56117060,仇老师、李老师56117070 ,胡老师、周老师56117055 (四)地址及交通 1.学校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1001号(宁波市区中心区) 2.交通方式: ① 地铁:1号线福明路站B出口,右转100米直达。 ② 公交:356、503、514、521、528路等36条线路公交直达,交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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